资料图。
拼多多“一夜之间被薅羊毛200亿俘获”一事引起了很多讨论。拼多多对媒体表示,金额没那么大,是谣言,损失最终在1000万以下;声明还称,这与“某航空公司因误操作在官网发放低价机票”等事件有本质区别。
专门薅羊毛的网络黑产,涉嫌盗窃
大部分损失来自薅羊毛的网络黑产。根据拼多多的说法,有黑货团伙通过一个过期的优惠券漏洞,盗取数千万的平台优惠券,进行不正当获利。针对该行为,拼多多已第一时间修复漏洞,并正在追查涉案订单来源。据最新进展,经其举报,上海警方已以“网络诈骗”罪名立案,并成立专案组。根据“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涉案订单已被批量冻结。
薅羊毛,一个黑色产业,一直是行业顽疾。其程序化、自动化、产业化的特点使其能够大规模、专业化运作,并获得大量的收益。律师晓寒表示,用户利用系统漏洞从平台收集大量优惠券并获利,可能涉嫌盗窃。如果获利数额达到相关标准,他们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黑色产业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据相关报道,在此次事件中,黑灰产业团伙在牟取暴利后,为了逃避制裁,将非法链接公布于众,企图造成法不责众,只是浑水摸鱼。
说到底,黑灰产业就像一辆货车洗劫橘子,开着货车和挖掘机去抢。有时候,他们甚至主动制造翻车事故,抢了大头之后,号召大家抢。
正因为如此,很多普通用户这次也“捡了一把羊毛”。而且由于拼多多利用了自身社交网络传播的特点,可以在短时间内广泛传播。即使在半夜,许多用户也加入了薅羊毛的队伍。
图片/视觉中国。
优惠券明显有违常识,涉事用户果真毫无察觉?
对于这部分用户,很多人认为领券没有恶意,无法分辨是推广还是平台bug。所以我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也不应该退货。
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从理论上讲,如果平台的一个普通客户不是有意识地通过这个安全漏洞获取大量优惠券进行牟利,而只是获取少量优惠券,主观上没有盗窃的故意,客观上获利也没有达到量刑标准,则不构成盗窃罪。
然而,实际情况远比理论复杂。
首先,这个链接不是正常的平台链接,而是黑灰产业的非法流出。其次,消费者可能没有办法判断是不是系统bug,但有一点很明显,就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更何况,按照常理,优惠券一般不会用在手机话费、q币等流动性大的商品上。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用无门槛券购买q币,然后用q币购买游戏道具,再卖掉换现金。如果这一系列的实质性转账甚至洗钱都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那么相关用户真的可以说是完全诚信的吗?
所以开挖掘机去抢是不够的,也不能自己带个小口袋去抢。更何况劫匪是挖掘机司机故意泄密的。
不必绑架企业“花钱做形象”
退一步说,即使是完全善意的,也不代表没必要还。
根据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如果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有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表示相违背,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已经履行的民事行为,被告既可以补足价款,也可以退还或者解除原买卖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无恶意”并不是不归还的理由。从“重大误解”的规定来看,合同中不存在涉及对方的状态。只要一方有重大失误
用一个更恰当的比喻:摊主让自己的孩子卖橘子,然后孩子不懂。五块钱一斤,据说五毛钱一斤。这时候不管买家是不是有意占便宜,摊主都可以上门拿回来。
很多人认为这是企业做形象的好机会,企业应该认可,长远来看对自己有利。但是否在形象上花钱,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的,没必要被绑架。
总之,不乘人之危,不取不义之财,是简单明了的传统道德。今天,网络虽然把人隔开了,但道德和诚信这两个基本的品格不应该是冷漠的。与黑灰产团伙一起加入薅羊毛团队,在道德上是一个难以洗白的污点。
刘(专栏作家)
编辑孟然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