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怎么投诉最有效,建行怎么查余额查询

  

  来源:新浪财经   

  

  从建行借了24万不到一年半,还款总成本居然超过8万,其中大部分其实是助贷机构收取的服务费。谁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后互金时代,银行助贷模式的乱象亟待清理。   

  

  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化名)在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称,自己此前通过飞贷APP在建行申请了24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并约定18期还款。还款是通过飞贷平台操作的。但事后王先生发现,建行放出的这笔被写入央行征信报告的消费贷款利息颇高,于是选择在第15期后提前还清本金。   

  

  即便如此,王先生的还款总额仍达到32万余元,利息等费用合计超过8万元。剔除逾期罚息,这笔贷款的年利率仍在26%左右,远高于普通银行的个人贷款利率,甚至超过了民间借贷中24%的利率红线。   

  

  建行作为持牌金融机构,也是全国六大国有银行之一,为什么会向消费者发放贷款利率如此之高的个人贷款?在借贷过程中,飞贷APP扮演了什么角色,收取了哪些费用,收取的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王先生偿还的8万多元利息大部分进了谁的“口袋”?   

  

  贷款15个月总利息超过8万元。   

  

  建行:银行只收6%利息。   

  

  2016年,王先生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事后,王先生越想越明白:这笔本金为24万元、贷款期限为18个月的借款,除第一个月还款24336.99元外,其余17期每期固定还款金额为18085.33元;算下来,王先生的总还款额为331797.6元,总还款成本超过8万元。   

  

  王先生在意识到利息过高后,选择在第15次还款完成后,一次性提前还清剩余本金。然而,即便如此,王先生最终的总还款额仍高达320292.14元。剔除期间产生的罚息,该笔贷款年利率仍为26%左右。   

  

   “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某国有银行竟然向我收取了8万多元的利息,远远高于国家法定利率。”王先生认为建行的借款已经构成高利贷,要求返还超过国家规定的利息。   

  

  一般来说,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利率比现金贷公司处于较低水平。以建行另一款个人信用贷款产品为例,目前在某平台上可以找到。其向建行申请贷款20万元,也是18个月还完,但贷款总利息只有1.86万元,年利率4.80%。那么,为什么这个建行贷款的年利率这么高呢?这笔贷款实际上是建行发放的吗?   

  

  根据王先生出示的个人信用报告,该笔贷款确实是由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发放的。借款日期为5月27日,本金24万,每月分18期还款。   

  

  然而,之后王先生电话咨询建行关于利率不合理的问题时,建行回复称,在这笔贷款中,建行实际收取的利息折算成年利率不到6%,剩余利息是合作方飞贷APP收取的“服务费”。   

  

  沈飞贷款金融科技:   

  

  服务费是银行利息的几倍,是“高科技企业”   

  

  收了王先生大部分利息费用的飞贷APP是一家怎样的机构?   

  

  天检数据显示,戴菲APP是戴菲金融科技的产品。金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全称为“深圳市中兴金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公司注册资本为22143万元,大股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唐霞,持股比例为37.46%。   

  

  飞金融的经营范围包括金融信息咨询和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官方网站的数据,戴菲   

  

  根据官网提供的信息,飞贷的合作机构中有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大型金融机构。同时,戴菲多次获得各类小额信贷服务奖项,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业内知名的借贷机构,却向王先生收取了数倍于银行利率的所谓“服务费”。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资料,飞贷人对用户收取的贷款服务费包括管理费、综合费、结算费、逾期费。   

  

其中,管理费为借款人第一次还款时一次性付清,金额为贷款金额的3%。综合费以贷款金额为基数按月计算,与贷款本息同时支付,具体收费标准为:月综合费=贷款金额×1.98%-贷款月利息。

  

除管理费与综合费外,飞贷还向用户收取清算费、和逾期代偿费。清算费为用户每次提款、还款引发的资金划拨费用,每次收取2元;逾期代偿费则为借款人逾期后向飞贷支付的代偿费用,代偿费以飞贷代偿的逾期贷款余额为基数,以代偿费率为系数,按天计算。

  

正是这些“琳琅满目”各种费用,最终转化为了高达20%左右的年利率,在银行收取的法定利息之外,令王先生负担上了额外的成本。

  

用户质疑存在资金池问题

  

联合创始人曾称不触碰银行资金

  

同时,除收取高于银行利息的各种服务费外,王先生还质疑飞贷平台疑似存在资金池问题。

  

早在2017年,曾有媒体发文质疑称,飞贷杠杆率过高造成用户提现困难。彼时,飞贷联合创始人、副总裁孟庆丰曾回应质疑称,飞贷本身不发放贷款,贷款是由合作的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给个人,飞贷不向金融机构借款。

  

但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放款截图显示,该笔贷款并非由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发放给王先生,而是由深圳中兴飞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的建行深圳分行账户代付的,与飞贷方面的说法并不一致。

  

此外,王先生该笔贷款的固定还款日为当月20日,而贷款发放日却为5月27日,放款日与还款日并不一致。对此,建行客服表示,相关业务的还款日制定规则需咨询飞贷方面,并没有对问题进行明确回复。

  

类比工商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产品“融e借”,该产品在贷款合同中明确指出,借款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以此来看,虽然王先生每月20日在飞贷平台上进行还款,但飞贷平台向建行还款的日期却不能确定。若两者并非为同一日,则飞贷平台便存在“资金池”问题。部分网友也表示,自己在飞贷平台上申请的建行贷款可以从建行的手机APP上查询到,两者的还款日期与还款金额却均不相同。

  

为了弄清飞贷平台是否存在资金池的问题,王先生此后又亲自来到当地建行营业点查询该笔贷款的流水。然而,当地营业厅却告知王先生,要想查询贷款流水,需前往建行深圳分行查询。

  

针对上述问题,飞贷官方客服称,对于具体的还款流程并不了解,无法作答;对于服务费收取标准,也不太清楚。但飞贷客服表示,该机构此前确实与中国建设银行存在助贷业务。

  

推诿不再!网贷新规厘定:

  

助贷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息费,贷款发放环节不得外包

  

2020年1月,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再度征求意见。,其中,针对银行与其他机构的合作,该办法将电商、大数据公司、信息科技公司等也纳入在内。

  

而对于银行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业务,办法提出,互联网贷款业务模式涉及与外部机构合作的,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且有效,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委托给第三方合作机构。这意味着,此后,飞贷等平台,将不能通过其公司账户向用户代付贷款本金。

  

同时,对于第三方合作机构到底应该如何合法合规的收取费用的问题,此次明确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并在书面合作协议中明确”。

  

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军表示,这意味着合作机构将不能向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利息、服务费、担保费用等。

  

由此可以预见,未来,助贷机构收取高额服务费的乱象,将得到有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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