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隐藏中泰证券交易记录,中泰证券融资融券审批

  

  (上接C28版本)   

  

  6.分类和评级变化的风险   

  

  证券公司分类是指根据规定,以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其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性,对证券公司的类别进行评价和确定。根据证券公司的评价得分,中国证监会将证券公司分为五大类十一级: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证券公司每年分类一次。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分类评级结果分别为A类、A类、A类、B类BBB、A类。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但仍可能面临分类和评级结果变化的风险。由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确定公司对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出资比例,如果公司未来分类评级结果下调,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出资比例将会提高,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同时,评级结果下调也可能导致公司部分业务发展受限,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行业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7.部分小股东股份的质押和冻结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有14名中小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质押股份共计73,743.07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11.76%;共有7名中小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股份总数为27,366.43万股,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36%。其中,发行人董事刘峰控制的股东永通实业将2亿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发行人董事刘峰及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股东上海裕佐将公司1.196亿股质押给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将6,200万股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若相关股东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或被冻结股份被司法机关拍卖、变卖,可能导致质押股份、冻结股份的权属发生变更。   

  

  二。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合同   

  

  1.承销和赞助合同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股票保荐承销协议共计16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10份,再融资协议6份。   

  

  2.债券承销合同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共有140份,其中预计承销收入前十名的合同如下:   

  

  3.资产管理合同   

  

  (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备案的前十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如下:   

  

  (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管理费前十名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如下: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4月2日《关于核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55号)的要求,齐鲁资管成立并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业务许可证后,齐鲁证券停止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因此,齐鲁证券在上述资产管理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齐鲁资产管理(现更名为中泰资产管理)承担。   

  

  (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专项资产管理的资产管理合同2份。   

  

  4.认购协议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作为认购人)尚未签署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5.cust第三方存管协议   

  

  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八家银行签署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   

  

  6.再融资合同   

  

  2012年11月9日,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合法募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公司用于融资融券业务活动,包括再融资和融券;2014年8月20日,双方签订了《转融通业务合同之补充合同》,就增加使用担保资金办理再贷款业务的收益作出补充约定。   

  

  7.贷款合约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267,701.52万元,长期借款余额109,902.56万元。详见招股说明书XI财务会计信息部分的“(1)短期借款”和“(13)长期借款”。   

  

  8.其他重要合同   

  

  2012年8月6日,齐鲁证券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入区协议》,约定由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所属的济南高新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高新控股集团”)承担汉宇金融业务建设。   

心A1地块3号办公楼,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配合齐鲁证券在高新区购置配套住宅建设用地。

  

2013年3月26日,齐鲁证券与开发区管委会(甲方)、高新控股集团(丙方)、山东金汇信置业有限公司(丁方)签订《协议书》,约定由齐鲁证券提出使用需求并参与设计,由丙方负责建设齐鲁证券办公楼及配套住宅项目,协议暂定总价款为457,500,000.00元。

  

2013年8月9日,齐鲁证券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山东金汇信置业有限公司(丁方)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补充协议书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齐鲁证券向丙方付至暂定总价款的60%。

  

2017年2月28日,中泰证券与开发区管委会(甲方)、高新控股集团、中泰物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中泰证券位于汉峪金谷的办公楼由A1区3号楼变更为B1地块南侧临近凤凰路一端的办公楼(以下简称“B1地块办公楼”),购买人变更为中泰物业,继续由高新控股集团承建。中泰证券已支付的3.66亿元购房款转为中泰物业支付B1地块办公楼的房款。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向丙方付款366,000,000.00元。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的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如下:

  

1、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主要如下:

  

2、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不含中泰资管)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主要如下:

  

除上述案件外,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资管作为管理人代资产管理计划提起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主要如下:

  

3、作为利害关系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利害关系人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主要如下:

  

4、若相关诉讼或仲裁败诉对公司的影响

  

就公司作为被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败诉的可能性较小,相关诉讼在资产负债表日构成公司现时义务的可能性较小,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可能性较小,所以不满足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

  

就公司作为原告(不含中泰资管)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相关诉讼或仲裁系公司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或受债券持有人委托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而主动采取的措施,且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就中泰资管作为管理人代资产管理计划提起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中泰资管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代资产管理计划处理诉讼相关事务,对相关债务人的债权权益实际归属于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人所有,相关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归属于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人,公司未持有该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或持有份额较小。

  

就公司作为利害关系人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主要系第三人,并非案件的原告或被告。

  

综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本公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所在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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