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   

  

  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改办发[2022]400号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发展改革委和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第四季度市场准入违规负面清单进行了调查。各地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已对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处理。现将案件及其处理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地区、各部门对照通报中列举的案例进行检查和纠正,认真学习有关经验和做法,并密切关注类似情况。尚未完成案件整改的地方和单位,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密切关注,确保问题有效有序推进和整改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跟踪进展,进一步做好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收集、处理和通报工作。请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上季度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的案例。   

  

  附:2021年第四季度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22年4月29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