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城化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同城公积金贷款有这些变化。
为进一步深化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用德美资本购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市向公积金贷款”),简化合作项目申请材料,增强缴存职工获得感,结合前期实践经验,对市向公积金贷款部分规定进行优化调整,整合形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城化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调整房屋拆迁范围。
将“认可的房屋数量”的范围调整为缴存职工在购房所在地的住房.
(二)开展再交易住房贷款。
为满足缴存职工住房贷款需求,缴存职工在购买本地再交易住房时,也可申请同城公积金贷款。同时,按照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确认的网上签约价格的最低值和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房屋价值,确定重新交易的房屋价值,计算贷款金额。
(3)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凡在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调整为20%,购买首套住房,将申请同城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同城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40%调整为30%.
单击此处查看政策解释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第七条《细则》同城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如何确定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
《细则》给出标准。
以下情况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没有住房,没有未偿还的住房贷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住房贷款;
2.没有住房,但有未偿还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贷款未结清,且是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房屋权属信息等证明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发放贷款: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偿还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贷款未还,而且不是同一套房子。
此外
符合以下条件
经成都公积金中心经办部门认可后
不能计入房屋拆迁计算。
选择货币补偿的棚改项目被拆迁房屋,提供补偿安置合同及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等。
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提供当地住建部门出具的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信息汇总表等。
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编辑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