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企业:
为整体推进疫情防控和“走出去”工作发展,构建服务更优的发展新格局,现就我市2021年外商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填报对象
(1)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境外企业(机构)证书(注:发证日期为《企业境外投资(机构)证书》)并在境外完成注册手续的企业。
(2)办公室(包括分公司、项目部、管理部等。)2021年12月31日前为实施对外承包工程已在境外设立1年以上(含1年)的。
二、填报截止日期
2022年6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或修改)
三、填报路径及填报方法
报告途径
企业使用现有账户密码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ecomp.mofcom.gov.cn),进入“我的业务-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非电子关键用户-统计-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信息管理”进行提交。
(2)关于统计报告的指导和培训
我局拟于2022年5月24日下午14336030-16336030举办“北京市2021年外商直接投资年度报告统计在线培训会”,会议编号为967 371 031。请各企业派一名负责统计业务的人员参加会议(建议优先考虑财务人员),自行下载,电话《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3)相关附件和下载
企业可以下载参考附件:培训课件、企业终端用户手册、《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2021年12月31日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等。来自海外投资统计管理QQ群(群号见文末)。
四、填报需注意问题
(1)年报中的境内投资者基本信息表(FDIN1)、境外企业基本信息表(FDIN2)、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存量表(FDIN3)为必报报表,不要省略;境外企业回报投资(FDIN5)、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FDIN6)、境外主要矿产资源(FDIN7)、境外电力生产投资(FDIN8)、境外重点农产品产量(FDIN9)都是年报中的重要表述。涉及相关情况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二)境外企业基本信息表(FDIN2)中涉及的财务报告数据为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部分境外国家(地区)企业在年报申报截止日期前未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3)填写年度报告前,请在“投资者管理”中查询企业所有制性质、主管机关、行业,更新完善联系方式。暂停境外业务、准备设立、注销登记的企业,应在“境外企业信息管理”——“现状”中做相应调整。企业注销或注销境外投资登记证,应及时与我局联系办理注销手续。
(四)根据《统计法》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填报境外投资年度统计报表是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境内投资企业申报各项专项资金和支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企业不予补报,并列入商务部外商投资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公示。
五、咨询方式
年报统计报告咨询:67870108-1-4/65198189/65198199
企业管理咨询:55579390
证书注销咨询:89150501
投资统计管理群10 (QQ): 163461737(无需重复添加)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