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的如实告知和解释义务,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

  

  在我们日常的投保过程中,有一步一定不能是ignored-认真阅读健康告知。.   

  

  这是影响你后期能否顺利拿到理赔款的最关键因素。   

  

  尤其是购买以保障我们健康为主的寿险、重疾险、医疗险,对健康告知的要求更为严格。   

  

  其实健康告知也很简单,就是你把自己有、保险公司询问的身体异常情况告诉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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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健康告知其实保护的是我们被保人的利益   

  

  一般我们把身体异常的情况告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出具相应的核保结论。   

  

  比较好的情况是“标的物核保”,比较差的情况会是“除外核保”、“增加核保”,甚至是“延期”和“拒绝”。   

  

  比如“增保”,身体好的人需要1000元买保险,身体不好的人需要1200元买保险。   

  

     

  

  看到这里,有些朋友一定有点不平衡:为什么我要比别人付出更多?   

  

  其实看完这个例子我就明白了!   

  

  餐饮业从业人员体检后必须办理健康证。一般患有法定传染病者不能从事餐饮业。这不是职业歧视,而是对大多数人的保护。   

  

  如果你知道你常去的店,有人伪造了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或者餐馆老板招了传染病患者为你服务,你会觉得很同情吗?   

  

  放在保险公司,假设你和隔壁张三都是很健康的人。   

  

  而王五是个烟鬼,肺不好,还咳嗽。后来体检发现肺结节,医生劝他少抽烟,说容易得肺癌,他还是不听。   

  

  大家买一样的保险,出一样的钱,但是王五比别人更容易生病。那不是对别人不公平吗?   

  

  保险公司交的钱是从大家交的保费里出的,交保费的投保人都是“公共利益”。保险公司作为经营者,必须保护公众利益,保护自己的保费不被骗!   

  

  健康告知的目的是识别高危人群,更好地控制赔付率。   

  

  如果一个人的索赔概率远远高于这个池的平均水平,那么对这个池中的其他人就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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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不会有些人不老老实实告诉给保险公司吗?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有些人不仅会隐瞒,还会为了保险而骗保。那么,保险公司该如何避免这种故意隐瞒、恶意骗保带来的恶性循环呢?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的过失很严重,比如恶意骗保,保险公司可以不给你赔钱,还可以不退还你交的钱。   

  

  之前有这样一个案例:客户甲状腺结节未告知,确诊为甲状腺癌后,保险公司拒赔,两次上诉法院均告失败。   

  

     

  

  图片: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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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那么在健康告知时,该注意哪些事项?   

  

  (1)问什么就答什么,不问不   

  


  

健康告知的原则就是:如实告知,不欺骗,不隐瞒。

  


  

中国大陆实行的是有限告知,如实告知并不等于全部告知,只需要告知具体问到的情况:

  


  

保险公司必须问得具体,问到的,就回答;

  


  

没有问到的,或者问的是笼统的问题,我们也没有义务回答。

  


  

(2)以权威检查结果为准,不要自行判断

  


  

如果不清楚身体健康状况时,不要臆想,以医院或正规的体检机构的检查记录为准。

  


  

保险公司判定我们健康与否,是以在医院或者体检机构的记录(病历、体检报告等)为准。

  


  

健康告知,是告知已经“确诊”的疾病。

  


  

  


  

(3) 投保前不要刻意去体检

  


  

如果不清楚自己身体各项指标是否都合格,投保前要不要去体检呢?

  


  

千万不要去犯傻!

  


  

如果冒然去体检,万一检查出一些指标异常,反倒会增加投保的难度,纯粹是节外生枝。

  


  

最后在投保时要善于利用不同保险产品、不同保险公司在核保的差异性上,以此来获得更有利于自己的核保结果。

  


  

好了,这次我们就先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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