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标的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概念

  

  这年头,总有几个卖保险的亲戚或者朋友。在他们强(软)强(磨)推(硬)推荐(泡)下,我不好意思不买。   

  

  在介绍产品的时候,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现金价值等概念比较混乱。拿到保险合同的时候,我更懵了。我明明知道里面所有的汉字,却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我唯一能理解的是每年的保险费。   

  

  不是,这几天碰到一个关于保险金的咨询。   

  

  兰的母亲上个月死于一场事故。当小蓝和她的妹妹小红清理他们的财物时,他们发现他们的母亲在去世前已经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被保险人是她自己的母亲,受益人是小蓝。她死后可以获得30万元保险金。   

  

  兄妹二人对30万元保险金的归属产生分歧。小兰认为自己是受益人,保险金应该归自己所有。小红认为保险金属于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   

  

  首先,结论是30万元保险金不属于遗产。   

  

  我们先来看看保险金在什么情况下会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是投保时未指定受益人的,或者虽指定了受益人,但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第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   

  

  三是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如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将丧失受益权;或者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   

  

  上述三种情况,由于被保险人死亡时没有受益人,保险金自然会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继承人按照遗产分配规则继承。   

  

  小蓝的母亲明确指定小蓝为受益人,因此30万元保险金不属于遗产,而属于小蓝。   

  

  你可能会问,保险金是不是遗产有区别吗?差别很大。   

  

  如果一个人生前有债务或者欠税,遗产需要用来清偿生前的税和债务。   

  

  受益人由保险指定,被保险人身故后,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保险金的性质不再是被保险人的财产,而是受益人本人的财产。   

  

  如果父母为自己配置了身故保障的保险,并指定子女为受益人,那么当被保险人身故时,子女获得的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因此不需要用于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税收和债务。   

  

  由此可见,通过保险指定受益人可以改变资产的属性,使保单的资产在被保险人身故时保持不变,这是寿险财富传承功能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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