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理财产品退保,保险公司理财险退保

  

  为进一步推进银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中国北京银监局于3月11日至3月15日在北京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印制统一海报、编写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拍摄视频短片、微电影等形式,向首都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切实提高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增强消费者的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   

  

  “315”银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周――北京银保监局提醒您:   

  

  “退保融资”应“三问”   

  

  一、案情简介   

  

  孔某,原保险销售人员,从保险公司离职,就职于一家投资公司。为了完成业绩考核,孔某联系了数十名自己购买过保险的消费者,称消费者购买的保险收益低,有漏洞,然后鼓动消费者退保,购买其销售的“基金”。有消费者被孔某感动,要求保险公司退保。为加快退保流程,减少退保损失,孔还建议消费者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热线投诉保险公司。最终,十余名消费者用退保资金购买了孔销售的“基金”产品。后来由于投资项目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支付收益和偿还本金,投资人损失惨重。   

  

  二。个案分析   

  

  部分保险公司员工离职到第三方理财公司工作后,往往诱导甚至欺骗保险消费者退保,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导致消费者损失巨大。这种行为通常有三个特征:   

  

  首先是利用自己以前的保险从业者身份。保险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往往会积累一定的客户资源,掌握大量的客户信息,获得众多消费者的信任。一些曾经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离职进入第三方理财公司后,会利用曾经的身份,向自己服务过的消费者推销一些违规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很多消费者出于对这些人的信任,在没有仔细了解产品具体情况的情况下,就做出了草率的购买决定。   

  

  二是隐瞒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高风险。很多销售人员在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时,往往以经营此类产品的公司实力雄厚、背景强大为由打动消费者。有些人甚至把非保险金融产品和保险产品混为一谈,用保险公司的信誉做背书来打消消费者的顾虑。事实上,这些非保险金融产品往往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其经营风险极高。   

  

  三是夸大非保险金融产品收益。销售人员往往以同类产品远高于市场的收益作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这种产品。在简单对比了保险产品和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收益后,部分消费者匆忙退保购买,最终损失惨重。   

  

  三。风险警告   

  

  北京银保监局提醒您,退保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要问“三问”:   

  

  首先,在退保前问问自己是否知道“退保”的高成本。正常退保的消费者要承担退保损失,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一旦他们退保,保险相应的功能就无法发挥了。如果销售人员鼓励“退保”,消费者要充分考虑为此付出的高成本。   

  

  第二,当你被高收益诱惑的时候,你要问问自己,你是否了解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高风险。销售人员大多以“高收益”为噱头推销此类产品,但此类产品经营者大多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且产品并非经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正规产品,因此风险极高,有的甚至构成金融诈骗或非法集资。当p   

  

  第三,问问自己是否了解非保险金融产品的具体信息,再决定购买。消费者应仔细阅读所购产品的合同条款,多渠道收集信息,全面了解产品性质、是否经过监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发行机构信息、募集资金投资领域等。此外,还应注意保留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的相关信息,以便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证据和主张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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