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1.付款条件:即期信用证将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立即付款(通常在5个银行工作日内);远期信用证一般分为30天、60天和90天远期信用证;以30天为例。开证行收到单据后的第30天付款。
2.不同定义:即期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可以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其特点是收款人安全、快捷地收到外汇;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受益人的远期汇票后不立即付款,而是先承兑,然后在汇票到期时付款的信用证。
3.不同的分类:即期信用证可分为一次性付款信用证和电汇索赔条款信用证;根据承兑人的不同,远期信用证可以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和公司承兑远期信用证。
[法律依据]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三条信用证本质上是独立于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的交易。即使信用证包含对合同的任何提及,银行与合同无关,也不受合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