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中的股票,停牌中的股票立案调查能复牌吗

  

  葛龙会于2006年5月4日公告ST东海A(000613。SZ)。2022年5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出具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2]144号)。《事先告知书》详情如下:   

  

  “2021年4月27日,因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你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份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01.1万元,营业收入为3023.45万元。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触及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9.3.10。   

  

  根据我司《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贵司有权申请听证。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613,200613,股票简称:*ST东海A,*ST东海B)自2022年5月5日起停牌。公司收到终止上市通知后,可以申请听证,并按照规定进行陈述和申辩。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文来自葛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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