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财经
今天(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进一步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坊、TEDA等虚拟货币的主要特点是由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且为数字形式。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s严禁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的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货币交易的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坚决依法取缔非法发行代币、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