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股票简称:三力士公告编号: 2021-047
债券代码:128039债券简称:李三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号(证监许可2018285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公开发行620万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为每股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2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563.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8年6月14日出具了信-信-会-师报告第ZF10523编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如下: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保荐机构中天郭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合同。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保荐机构中天郭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保荐机构中天郭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取消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元。由于公司智能储配中心项目和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已关闭,年产150台智能无人潜水器新项目建设已终止,公司拟将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关闭和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2,377.7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独立意见,保荐人中天郭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并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近日,我司已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本公司、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郭芙与银行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四。参考文件
银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