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丢了怎么办可以挂失补办么,存折丢了怎么补办最快

  

  问题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人存折丢失,妻子挂失后要求代其取款偿还到期借款。实践中应该怎么做?   

  

  监管规则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自行办理挂失和取款的原则或禁止代理的规则。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规定(《关于办理存单挂失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存款人遗失存款证明,委托他人办理挂失手续,仅限于代为办理挂失申请手续。挂失申请完成后,存款人必须亲自到储蓄机构办理新的存单(折)或支取存款。”由于挂失是一种紧急救援,代理机构可以更好、更快地止损。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做了一个限制性的规定,要求人必须亲自。其初衷是有效保护客户财产安全和客户财产信息隐私。试想,如果允许代理人挂失,允许代理人取款,经济生活中必然会出现大量的恶意挂失。   

  

  解决方法但是,如果面对必须处理的情况,我被要求按照上述一般规则处理,而且既然我在监狱里,我就应该启动特殊程序。在实际操作中,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查验存款人的委托书来办理,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权限、有效期以及风险条款“由此产生的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这种做法风险控制的关键在于委托书的真实性。根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按照规定会见亲属、监护人”和《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应当出示其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在侦查阶段,存款人的配偶可以申请指定两名持合法证件的银行工作人员到看守所会见存款人和在保管阶段,银行两名持有合法证件的员工可以陪同配偶与储户见面,并亲自签字锁定真伪。   

  

  注意在实践中,如果存款人的配偶去看守所或监狱通过公证员对委托书的真实性进行公证,也是可以接受的。至于配偶应在与看守所或监狱管理部门适当沟通后,在丈夫的委托书上加盖看守所或监狱管理部门公章的方式,因证据效力存疑,建议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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