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基准转换,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怎么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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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客户:   

  

  你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的要求,屯溪农商行于2020年3月1日开始接受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并签约但未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发放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其中包括:   

  

  (1)剩余贷款期限少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不予转换。   

  

  (2)固定利率贷款不转换。   

  

  (3)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个人贷款不得转股。   

  

  (四)财政贴息贷款(助学、扶贫、创业等)定价基准的转换。)将在相关部门发布最新利率政策后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转换规则   

  

  (1)经借贷双方协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可转换为加LPR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   

  

  (2)LPR的期限品种根据原合同的贷款期限确定。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含)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原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期限在5年以上的LPR。   

  

  (3)折算后贷款加分值=原合同折算点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仅支持此点)或折算日相应期限LPR;增加值可以是负数,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4)逐一进行等价转换。   

  

  (5)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办理方式   

  

  (1)处理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办理渠道   

  

  屯农商行提供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可选择原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转换;客户也可以选择安徽金农手机银行办理转换(预计4月中旬上线,以实际上线时间为准,届时我们会再次公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为准。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安徽金农客户服务热线96669或屯溪农村商业银行服务热线0559-2316970。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屯溪农商银行的支持和厚爱!   

  

  特此公告。   

  

  屯溪农村商业银行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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