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卖出基金周一确认份额,基金卖出确认份额当天算涨跌吗

  

  基金投顾业务再遇重磅规定!   

  

  11月18日,监管部门向多家基金投资机构发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绩及客户资产展示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对基金投资业绩展示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基金投资业绩显示和客户资产显示做出具体规定,涉及业绩显示指标、概率模型、信息披露等细则,同时明确禁止部分行为。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定义,基金投资咨询服务业绩展示是指基金投资咨询机构在宣传推广基金投资咨询服务过程中,或者通过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详情页,展示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业绩指标或者基金投资咨询服务的评价指标。客户资产展示是指基金投资咨询机构授权向客户披露的资产净值和收益信息。   

  

  “业绩表现”是投资者考察和研究基金组合的重要参考,但有些组合的指标简单片面,影响投资决策。征求意见稿指出,基金组合策略的表现明确表示了应当显示的指标,包括基金组合策略的区间收益率、成立以来的收益率、区间最大跌幅,可以显示单日收益率、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区间最大涨幅、区间最大回撤、成立以来的最大回撤、区间波动率、夏普比率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计算客户资产信息时,应当按照客户实际持有的基金份额和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在计算客户资产的市值和收益数据时,除基金投资顾问服务费和基金交易费外,还应向客户显示客户资产扣除费用后的信息,并按约定的频率显示基金投资顾问服务费和基金交易费明细。其中,收取年费和会员费的基金组合策略,可以以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展示。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两个禁止”。   

  

  一是基金投资咨询机构在宣传推广基金投资咨询服务过程中,可以展示事务所一年及以上的服务业绩(使用概率模型工具的除外)。这意味着成立不到一年的早期基金组合的坚定业绩无法展现,使得投资者更多地看中长期业绩。   

  

  二、服务业绩展示不得对基金组合策略的业绩指标和规模进行排名,不得直接或间接提及模拟业绩(概率模型工具的使用除外)、为个人客户创造的收益,不得预测未来业绩。   

  

  11月以来,监管层密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基金投资活动逐渐“有法可依”。   

  

  11月初,监管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提供基金组合策略建议的活动为基金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具备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   

  

  11月5日晚间,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也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基金组合策略建议的生成和调整由基金投资机构集中统一实施;还需要对客户持续服务,定期回访客户,重新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如果发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据悉,基金投顾业务试点两周年以来,已有59家机构获得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注册函,其中包括24家公募基金、29家证券公司、3家银行、3家独立第三方销售机构。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核心是规范“基金投资业绩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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