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务合同交个人所得税,北京市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

  

  现行个人所得税由原来的“分类征收制”变为“综合与分类征收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涉及的报表、凭证包括《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表格A)、《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等35项。现行个人所得税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九种所得。不同的收入类型,不同的申报方式,对应的征管方式不同,对应的申报形式也不同。   

  

  一、扣缴方式对应的申报表单   

  

  根据税法规定,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九项个人所得税所得。除业务收入外,依法代扣代缴,支付收入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税款,并按时缴库。相应的主要语句见下表:   

  

  序列号   

  

  预扣范围   

  

  预付或预扣期间   

  

  通用形式   

  

  个人表格   

  

  一个   

  

  工资、薪金   

  

  月份(下个月的15号)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 (A表A)(扣缴义务人首次适用或变更时填写;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   

  

  劳动报酬   

  

  月份(下个月的15号)或次数   

  

  三   

  

  作者报酬   

  

  月份(下个月的15号)或次数   

  

  四   

  

  忠诚   

  

  月份(下个月的15号)或次数   

  

  五   

  

  利息、股息、红利   

  

  秒/月   

  

  没有   

  

  六   

  

  财产租赁   

  

  秒/月   

  

  七   

  

  财产转让   

  

  秒/月   

  

  八   

  

  偶尔   

  

  秒/月   

  

  二、自行申报对应的申报表单   

  

  根据税法规定,经营所得由纳税人申报,应由扣缴义务人扣缴,但有扣缴义务人或无扣缴义务人应由纳税人申报。其他需要汇算清缴的收入,也需要由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申报。   

  

  (一)经营所得自行申报   

  

  1.预先申报   

  

  主报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A表A)   

  

  申请截止日期:次月15日或季末15日内。   

  

  2.最终沉降   

  

  (1)取得1项业务收入   

  

  主报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B表B)   

  

  申请期限: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二)取得两项或者两项以上业务收入的   

  

  主报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C表C)   

  

  申请期限: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二)扣缴义务人未扣缴自行申报   

  

  1.预先申报   

  

  (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表A)、《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表B)(初次提交和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申请截止时间:次年6月30日前。   

  

  (2)分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和偶然所得。   

  

  主语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表A)和《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表B)(第一次提交和填写)。   

  

  申请截止时间:次年6月30日前。   

  

  2.结算和支付(非居民个人无需结算和支付)   

  

  (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   

  

  举报表格《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A表格A)或(简化版)或(问答版)   

  

  申请期限: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股息、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不需要结算。   

  

  (三)取得境外所得自行申报   

  

  1.预先申报   

  

  (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语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表B)、《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表B)(初次提交和完成)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申请期限:次年3月1日-6月31日。   

  

  (2)分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和偶然所得。   

  

  主要语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表B),《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表B)(首次)。   

  

  申请期限:次年3月1日-6月31日。   

  

  2.结算和支付(非居民个人无需结算和支付)   

  

  (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告《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B表B),《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申请期限: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股息、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不需要结算。   

>(四)没有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

  

1.预缴申报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申报期限:次月15日内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

  

申报期限:次月15日内

  

2.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无需汇算清缴)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简易版)或(问答版)

  

申报期限:次年3月1日--6月31日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无需汇算清缴。

  

(五)注销户籍自行申报

  

1.预缴申报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申报期限:注销户籍前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

  

申报期限:注销户籍前

  

2.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无需汇算清缴)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申报期限:注销户籍前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无需汇算清缴。

  

(六)非居民个人取得2处以上工资自行申报

  

1.预缴申报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申报期限:次月15日内

  

2.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无需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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