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直在陆续做一些可转债,现在分享给大家。
1.可转债:可转债==可转债。即可以转换为公司股份(转换为股份,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
2、可转债是一个可以让投资者安心睡觉的投资工具。可重仓。可转债有保底,敢于重仓、敢于持有。
3.所有可转债发行公司的终极目标都是消灭可转债。不仅要借钱,而且不还钱,这就是资本运作的高境界。
4.简单的做复杂的事,认真的做简单的事,重复认真的事,快乐的做重复的事。
5.在美国和香港的证券市场,没有涨跌幅限制。可转债降到股价的情况很少,回售价格也很低,所以价格往往会跌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6.五个重要条款:
(1)转换价格
(2)转股期(避免上市公司用钱操纵股价,而不是用钱去生产)
(3)向下修改转股价格条款:方便投资者债转股。
a符合条件后,由董事会提出,然后股东大会批准,才能实施。说明股东不愿意降低转股价格。因为这样做的背景是股价必须保持下跌。
此时降低转股价格虽然可以促进转股成功,但毕竟相当于低价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也不愿意。同样,如果面值低,就多加股。股权稀释更是雪上加霜。
(4)强制赎回条款:强制投资者将债权转为股权。
发行人A的股东也愿意推动强制赎回。虽然会稀释股权,但相当于摆脱了一笔债务,降低了资产负债率,优化了财务报表。
而强制赎回条款B的时机是该股股价上涨的时期。没有负债,更有利于上升。
c只要满足条件,系统就会自动执行。简单方便。
(5)转售条款
这个权利属于出资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实施,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
转售条款可能有时间限制,比如最后两年。所以这取决于转售条款。
a转股价格:本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转换期:转换的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b .强制赎回条款:公司股票收盘价至少连续15个交易日不得低于转股价格的130%。
c .降低转股价格的条款:如果在任何连续20个交易日,至少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的80%,董事会有权提议降低转股价格。
d回售保护条款:公司股票的股价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低于可转换价格的70%的,可以回售给公司。
(上市公司的权力:降低转股价格,强制赎回;持有者的权利:转售)
7.为什么上市公司愿意把可转债的利润让给投资者?
只有这样,上市公司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
8、嗯,赚的可观;哦,不,没什么损失。
9.安全利润。
10.100元以下的可转债不是能不能买的问题,而是在到处都是可转债的时候你敢不敢买。
1.可转债是老酒,需要时间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