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
你在吓唬谁?
第一次被问到下面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很震惊,现在的保险行业法规和产品竟然这么复杂。客户是否被迫如此参与?
我不好意思问客户信息来源,但是最近又有一个客户提到了这个说法。这种误导信息是最可怕的,因为法律搬出去的时候看起来特别可信。以下是我当时给客户的回复:
我回复中提到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是2008年修改发布的。近日,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发布,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条款中的一些细节。
目录
01什么是保险保障基金?
02保单受让公司是谁?为什么救援?
03保险公司是如何度过危机的?
04本次修订的变化
消费者应该关心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这次修改前的规定: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08)》第二十一条:
如果被依法撤销或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支付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金,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1)如保单持有人是个人,则资助额须限于90,而该处保单转让后的利息不得超过转让前的利息。
若投保人为机构,则在转移后,援助金额以转移前保单利息的80%为限。
看到救助不超过百分之九十、百分之八十,有的所谓的「大公司」/「知名保险公司」业务员就高潮了说:“在保险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单个保单的利益最多只能保证百分之九十。不要买小公司的产品!」
真的是这样吗?运用我们小时候学过的语法,首先要忽略所有的定语,提取主干。第21条说了一件事:保险保障基金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很明显,对于个人持有的保单,90%是保险保障基金给接手这些保单的保险公司帮忙的上限不是保险公司支付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公司还是严格按照保单合同赔付的。.的上限
甚至在2022版的征求意见稿之前,也没有人反对这一点。
那么,什么是保险保障基金呢?保单受让公司是谁?为什么要提供援助?
01
什么是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资金是保险公司十大安全机制之一。
保险公司每收一次保费,都要拿出一点,按照保费规模每年交一笔钱给保险保障基金。从2008年开始,到2021年底,所有保险公司已经集结成1830亿元的大盘子。
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将要被撤销或破产,而这笔钱不足以支付保单利益,从保险保障基金大盘子里面拿钱出来救助。将帮助谁?《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08)》第二十一条,救助对象为:保单受让公司,而非保单持有人。
02
谁是保单受让公司?为什么要救助?
如果保险公司发生意外事故、面临破产或被撤销,投保人的合同(包括寿险合同、长期健康险合同、长期意外险合同和年金保险合同)将转移到经营这些保险业务的其他保险公司。接手的公司就是“保单受让公司”。
如果没有公司愿意接手,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指定一家保险公司。但是事实上与「接盘侠」不同,受让公司是很愿意接手的,为什么呢?
因为接管这些保单,虽然是接管债务,但也接管了资产。资产马上就有了,但是债务很早,期限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慢慢还他们。
有还款压力怎么办?保险基金帮助偿还。
tupian.lamuhao.com/pic/img.php?k=保险利益的含义和来源,保险利益的含义及构成条件6.jpg">为什么要提供救助?为了不让保单受让公司吃亏呗。保险保障基金保护的并不是哪家保险公司,而是整个行业。保护了行业,才是保护了咱消费者的长远利益。
03
保险公司是怎样度过危机的?
这些都是保单利益的层层保障,实操上其实都到不了接手和救助这一步。保险保障基金会收购股权、接管、坐镇整改、扶持回正轨后再退出股权架构。
从2008年保险保障基金成立以来,通过上述接管的方式共帮四家保险公司度过危机:新华保险、中华保险、富德生命、安邦保险。
这些公司的保单在接管期间消费者利益从未受损,全部正常赔付,此后也都正常运营。
04
本次修订的变化
其实就该条款来说,并没有实质的规则改变,只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相关具体内容。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22)(征求意见稿)》第23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长期健康保险合同、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年金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三)涉及万能保险和投资连接保险的,另行规定。
保险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
01 进一步明确受保险保障基金救助的保单范畴
2022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受保险保障基金救助的保单范畴。
只要是长期保险,包括消费型重疾险(不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其保单利益都是受到国家兜底保障的。
此前业内关于消费型重疾险是否属于人寿保单存在争议,修订版确认了,消费型重疾险也受到兜底保障。
02 进一步明确万能保险和投资连接保险不适用该条款的规定
万能险、投连险由于有「不保证」的收益部分,这部分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保单利益。所以万一发生保险公司破产及保单受让,就不能按照上述条款接受救助。
05
消费者应该关心什么?
01 大公司、小公司都安全
因为即便被接管、甚至破产,合同约定的保单利益是不受影响的。
02 万能险、投连险的不保证收益部分,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保单利益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对于合同约定的保单利益,即便保险公司发生风险,也会按约定赔付。
安邦集团在被接管期间,银保监会坐镇推进存量保单对付,「按合同或销售时的约定利率进行给付……并已全部兑付,未发生一起逾期和违约事件」。
注意,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给付,即只有保证的利益才能100%得到兑付。
03 如果你担心保司被接管甚至破产,你应该担心的不是公司大小,而是你买的产品是不是写在合同上的确定利益
纯年金险和增额寿险就是白纸黑字合同约定的确定利益,到哪一年、派发多少钱或账户有多少现金价值是确定的,不会多也不会少。
带万能账户的年金险,演示利率有低档利率、中档利率、高档利率,其中低档利率是保证的,其他均不保证。
万一保险公司发生风险被接管,则根据行业法规,按照保证利率(低档利率)进行给付。就算公司没有发生风险,如果市场利率持续走低,低到一定程度,也有可能按照低档利率给付。
所以比起保险公司大小,消费者更应该关注保单利益是否是保证、确定的。
监管的举措是为了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部分恶意的曲解解读毫无意义。只有行业健康稳定、各家保险公司才稳定向好、广大消费者才共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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