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分红的凭证入账时间,上市公司分红账务处理时点

  

     

  

  今天,我看到一个初学会计的人或者一个痴迷计算机的会计在悟空问答.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我把它拿出来和大家讨论一下。他的问题大概如下:   

  

  为什么向股东分配利润是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减少?   

  

  所有者权益不是也叫股东权益吗?给股东分配利润不是增加股东收入吗?为什么所有者权益会减少?还有负债,不就是指债权人的负债吗?股东是债权人?   

  

  乍一看,提出的问题都挺有道理的,每句话都没毛病。   

  

  但是,如果你仔细读几遍他的问题,你就会发现问题所在。下面给初学者普及一下会计基础知识。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思考问题时没有明确会计科目。把企业和股东混为一谈。简单来说,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分红问题导致公司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减少;从公司股东的角度(假设公司股东也是公司),分红会导致股东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2019年3月19日,A公司公告向其股东B公司派发现金红利1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呢?   

  

  

A公司的角度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东股利100万   

  

  贷款:应付股利100万   

  

  导致A公司债务(应付股利)增加,A公司所有者权益(未分配利润)减少;   

  

  

A公司股东B公司的角度

  

  

  股东B公司在A公司作出宣布分红决议时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100万   

  

  贷款:投资收益100万。   

  

  这样一来,A公司和B公司的资产(应收股利)增加,B公司的利润增加,间接意味着B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股东为何变成债权人?

  

  

  众所周知,资产负债表分为三个部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划分的标准不是从公司股东的角度;但是站在企业的角度;资产是公司拥有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负债是公司应该承担的义务;所有者权益其实是一个差异概念。   

  

  同时,在会计处理上,要遵循“有贷必有贷,贷必平”的原则;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必然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甲公司支付股利时,确认为应付股利,表明企业应根据股利决议支付股东义务,是甲公司的债务,但不能说甲公司的股东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债权人。   

  

  

延伸思考

  

  

  实务中,往往会出现会计主体划分不清,小企业股东的资产负债与其所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难以区分的情况。人工会计处理确认为“其他应收款(付款)”。事实上,公司股东并不享有公司的全部资产,或者承担全部债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享有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投资资金和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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