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运费险如何系统理赔,运费险商家不赔付怎么办

  

  莱伦   

  

  某婚庆公司在网上购买了60个花瓶,收到货后第6天申请退货。商家同意退货申请后,开箱验货,发现多只花瓶有水渍,拒绝退款。买方要求商家根据“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退货并承担退货运费,并将商家告上法庭。(6月20日中新。com)   

  

  众所周知,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仅凭图片和文字是不容易判断商品的真伪和可靠性的。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他们“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在本案中,婚庆公司试图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来达到免费使用花瓶的目的,是比较过分的。   

  

  这个花瓶易碎。婚庆公司打开注水,插花使用后,瓶子里留下了水渍。水渍很难完美去除,花瓶成了二手货,不适合卖给其他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货商品应当完好”是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前提。显然,婚庆公司已经使用了花瓶,已经超出了检查确认商品质量和功能的需要,影响了商家的二次销售,不能“无理由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力,赋予他们“后悔权”,让他们实现力量的平衡,与商家进行公平的博弈。但是,“无理由”也是有限制的,不等于“无限制”或者“无条件”。如果消费者正常使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对自己有利,也能倒逼商家重视质量和服务;但如果消费者滥用“后悔权”,想免费使用商品,就损害了商家的利益,也是一种不公平的交易。   

  

  网购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其实是为了防君子防小人。一旦被普遍滥用,就会破坏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互信关系,导致不合理退货规则失去制衡作用,最终被商家所抛弃。由此可见,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应该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消费者恶意钻漏洞,是滥用“后悔权”谋取私利,破坏信任关系。我们不能纵容这种行为。(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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