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学生资助政策,五年制大专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可享受以下国家补助:
前两年可享受的国家补助
1.国家免学费助学金:前两年中央统一标准为每生每年2400元,地方按比例配套。
2.贫困补助:前两年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标准为每年2000元。
前两年补助标准:
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两年可享受补贴政策:
第一,可以享受免学费助学金:
1.所有农村学生(包括县镇非农业学生);
2.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镇户口学生的10%资助;
二、可享受扶贫补助:
1.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县)农村学生可直接纳入助学金范围;
2.其他学生,按受助人数(长沙市)乘以*14%(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中职学校在校生-农村生人数)计算。
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县城)农村学生可直接纳入助学金范围。湖南省共有37个县,分别是: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安化县、钟芳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和
第四、五年可享受的国家补助
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2000 ~ 4000元。
补助标准:在校表现各方面符合国家和学院要求的学生均可申请,补助范围占我院学生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