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贷款需要人担保吗,没工作按揭买车父母做担保可以吗

  

     

  

  青峰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广大购车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高度警惕和理性消费,不要轻信‘零首付’买车。墨言一时贪便宜,落入不法分子精心布置的陷阱”。这是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院在对“零首付”购车进行调查并分析一个典型案例后,给汽车消费者的建议。   

  

  据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院介绍,经梳理该院2018年至2020年受理的600余起案件,认为“零首付”购车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已发现“零首付”购车的套路。认为目前很多地方推出的“零首付”购车“看似天上掉馅饼,实则是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一不小心就可能落得“车和钱都有”的下场。   

  

  所谓“零首付”购车,据法院调查,“是指购车者不需要支付一分钱,首付款由汽车销售公司或第三方担保公司支付,按揭款由银行支付完成购车”。   

  

  看似购车者不花一分钱就能开走自己想买的车辆,但实际上并不是卖家说的那样,人们被误导理解了。据法治日报报道了一起公案。外人看似的“零首付”是“担保公司先垫付全部购车款(包括20%首付、各种保险费、税费等。)给经销商,并同意购车者承担高额服务费”。所以,正因如此,一旦“零首付”的购车者在后期分期付款中出现意外,最终将是“车和钱都有”。   

  

  根据法院审理的江西南昌韩“零首付”购车案。实际上,他所经历的“零首付”购车,是韩“与银行签订《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担保合同》,约定首付的20%由韩本人支付,其余购车款通过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透支支付,担保公司为信用卡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向银行提供担保”。   

  

  也就是说,无论是车商还是银行,“零首付”购车者还款延迟或无法支付的风险都是通过担保公司转移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担保公司只为“零首付”购车者支付购车款的20%,从而获得“零首付”购车者的汽车“所有权”。“零首付”购车者一旦出事,担保公司会直接把车辆开走。这样无论是车商,银行,甚至担保公司,都不会有损失。最终“血本无归”的是“零首付”购车者。   

  

  南昌的韩就是这样被抓的。韩“零首付”买车后,先被银行起诉未按时还款本息7万余元。但作为担保,担保公司拒绝应诉。最后韩只好四处筹钱,先还了银行贷款。此时,由于未能及时归还担保公司支付的款项,担保公司已将车辆直接开走。韩只好跟担保公司打官司。   

  

  为什么「零首付」购车者会同时被银行和担保公司收回?   

  

  从《法治日报》刊登的韩案来看,正是车商与担保公司,以及银行之间的勾结,利用了购车者可以不花钱先把车辆开走的心理,采取“担保公司垫付所有购车款(包括20%首付、各种保险费、税费等,)先交给经销商,并约定购车者将承担高额的服务费用。然后根据合同,银行将剩余的80%按揭贷款直接发放到担保公司的账户上,由购车者按月还款,这样就给“零首付”的购车者挖了一个坑。   

  

  还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早在2017年11月9日就发布了《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已经明确规定:“贷款人发放的自用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款的80%;二手车贷款发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如果哪个车商突破这个规定,搞所谓的“零首付”销售,那就是违法的,也是有猫腻的。   

  

  看来还是那句俗话,人要时刻牢记,时时告诫自己。也就是天上不会掉馅饼。凡是有小便宜的事情,后面都可能有陷阱。   

  

  大家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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