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是多少岁,2001年12月是多少周岁

  

  纠正一个错别字   

  

  改变了她的生活。   

  

  写错名字,结不了婚,享受不了待遇.因为离婚判决书上写错了名字,冯某奴无法和现任丈夫领结婚证,事情拖了12年。直到最近,在山西省清徐县检察院的帮助下,冯某奴终于拿到了结婚证。   

  

  2000年11月,清徐县法院受理了李与冯某梅离婚纠纷一案。当时的冯某梅就是冯某梅。用她的话说,“我不太识字。家人和村民都叫我冯某梅,我离婚的时候用了冯某梅的名字。”2001年1月,清徐县法院在未核实冯某女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判决准许原告李某与被告冯某梅离婚。   

  

  后来,冯某奴与现任丈夫组成了新家庭,并于2010年举行了婚礼。但因为法院判决的名字是“冯某梅”,所以不能办理结婚证,也不能办理结婚搬迁登记。去民政局咨询,去婚姻登记处说明,去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更名.冯某奴已经想尽了所有她能想到的办法,但还是改变不了她被写错的事实。   

  

  2021年12月7日,冯某奴抱着一丝希望向清徐县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请帮帮我。之前的民事判决书写错了我的名字,我也不懂。十几年了,不能证明离婚关系,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能结婚迁户口,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冯某奴拉着检察官的手,哽咽着说出了自己的经历。   

  

  为此,清徐县检察院立即对该案进行了全面审查。由于时间久远,很多资料都没有证据可查。几经周折,围绕本案发现的法律文书错误,检察官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是否提出检察建议。今年1月21日,该院在邀请县人大代表、CPPCC委员、律师公开开庭听取意见后,向清徐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规范办案法律文书制作,准确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及时纠正判决错误,提醒办案法官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月10日,春节假期后,清徐县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原离婚案中的“被告冯某梅”更正为“被告冯某梅(又名冯某梅)”。鉴于冯某奴多年来四处奔走、申诉无门,生活陷入困境,清徐县检察院持续跟踪帮扶,定期回访,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梁贾娜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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