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打官司,比特币算力消失12%

  

  “比特币” 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不受法律保护的投资风险,风险更大!   

  

  近年来,“比特币”这个词经常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比特币”发财的传言不绝于耳。但正是轻信谣言,让想发财的人吃了大亏。   

  

  案情介绍   

  

  2017年11月,胡通过朋友认识了赵。“区块链”、“动态收益”、“静态收益”、“虚拟货币”等一系列专有名词从赵口中冒了出来,让胡对赵的专业能力深信不疑,认为他可以通过投资比特币发财。   

  

  急于发财的胡某拿出22万余元为赵投资比特币,但直到2020年,胡某仍未从比特币中获得任何收益。   

  

  故胡起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返还本金2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赵某确实投入虚拟货币22万余元。但由于操作不当,目前该基金已经亏损。   

  

  造成的损失如何分担?   

  

  法理明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非法出售流通代币,想让投资者收藏比特币、以太坊等的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授权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   

  

  代币的融资和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投资者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判决结果   

  

  试用地点   

  

  胡某委托赵某注册投资虚拟货币账户的行为不能受法律保护,双方的委托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本案中,胡主观上明知是投资虚拟货币,对投资风险认识不足,存在过错。赵未对其投资的公司、平台进行评估,也未告知胡投资风险,也存在过错。   

  

  判决:胡承担70%责任,赵承担30%责任。   

  

  投资理财是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但投资前一定要慎重。非法投资不受法律保护。在为他人理财、投资的同时,一定要走正规渠道,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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