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什么意思,认购金可退吗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签署的文件,是双方对房屋交易有关事项的初步确认。那么,签了房屋认购协议后,不签正式合同可以退款吗?   

  

  网友咨询:付了定金买了房子,但只签了认购书,没有签正式合同。如果你现在不想买,可以退押金吗?   

  

     

  

  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徐范霁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签订认购协议时缴纳了认购款,能否退款要看认购协议的约定。如因买家原因未签订正式合同,可要求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接受买受人支付首付款的。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因一方当事人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照《定金法》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徐范霁律师解析:   

  

  《房屋认购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样。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之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是意向书。一方不履行,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但在这个《解释》颁布后,其第二条承认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为此,《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约定,一方不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的注意事项:   

  

  1.签署认购书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置条件,也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尽量不要和开发商签认购书;   

  

  2.尽量避免定金条款,用预付款性质的条款代替定金条款;   

  

  3.购房者不应与开发商约定“没收”或“不退还”预付款或认购款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是针对买方单方面违约的惩罚条款。开发商在这里设了一个陷阱。只要购房者没有和开发商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无论什么原因都视为违约,开发商没收认购款,不予退还;   

  

  4.购房者看房的时候,一般会问一些他们特别关心的问题,开发商也会做相应的回答,可以写进认购书里。   

  

  5.把开发商或者销售人员介绍的优点写进认购书。   

  

  6.不要使用模糊的概念,认购书中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但单价的具体金额要准确。   

  

  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英语等多学科的专业背景,并拥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等证书。   

  

     

  

     

  

  (此处增加了一个小程序,请在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