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股权是否应估价,法院冻结股份会查询余额吗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0日电因发函不及时,金冠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都资管”)30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谷都资管作为金冠股份的控股股东,于2021年1月28日持有被司法冻结的金冠股份2.17亿股,占金冠股份总股份的26.21%。但直到2021年4月21日才通过金冠股份披露。古都管理层在上述股份冻结发生时,未能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向公众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   

  

  监管函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4.3.2条、第8.6.4条的规定。要求古都资产管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金冠4月21日发布的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公告显示,谷都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总数为2.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7%,涉及冻结股份数量为2.17亿股。此次冻结的原因是,古都资产管理与南京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纠纷被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采取冻结被申请人古都资产管理名下1.11亿元财产的方式。(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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