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片地价与征地补偿关系,房价与地价的关系研究

  

  很多普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我的地种了十几年了,但是征收的时候说土地不是我的,征收补偿款不是直接给我的,是村委会发的,数额少得可怜。老百姓宁愿不赔,也不愿继续种地。   

  

  农民土地被征收,补偿款该怎么给?   

  

  问:土地究竟是谁的?补偿款应该给谁?   

  

  土地权利分为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属于承包方。当人们说“土地属于我家”时,他们实际上指的是使用权。在征收的时候,征收者后期说土地不是承包人的,实际上是所有权,故意不把所有权对象表述清楚,以此来压低老百姓的征地补偿,这是很常见的套路。   

  

  那么遇到征收时,补偿款应该怎么给?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农民土地被征收,补偿款该怎么给?   

  

  1.关于土地补偿费,由于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部分补偿费往往直接发给村委会,再由村委会分给承包人。自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出台后,各地纷纷制定本地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怎么补,可以通过当地公布的综合地价来查,往往占综合地价的40%。但是这些钱都归村集体吗?事实上,既然老百姓是真正的承包人,一直是被征用土地的合法使用者,那么大部分补偿款应该归承包人所有。   

  

  每个地方对如何分配有不同的规定。现实中,村委会的最高提留比例往往在20%-30%。比如《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剩余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或者征收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方案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或者全体成员决定。简单来说,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不是由村委会决定,而是由村民会议决定。   

  

  2.关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有关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应当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出借或擅自将资金用于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社会保障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按标准全额计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用账户”,并按规定记入个人账户或统筹账户。   

  

  3.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房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应当依法支付给承包人。如果直接支付给村委会,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您的征地补偿款被扣缴或减免,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