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新规和影响分析,2019减持新规

  

  证券代码:002991证券简称:甘源食品公告编号: 2021-063   

  

  股东北京红杉明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发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8,181股。北京红杉明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773%),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92,949股(占公司总股本)。其中,在任何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何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化。以上减少数量可根据以上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减持   

  

  (一)数量减少一半以上   

  

  2021年9月4日公司发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后,红杉明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简称“红杉明德”)持有的股份如下:   

  

  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红杉明德发行的《关于减持甘源食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8日,红杉明德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61,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69%。本次减持时间区间拟减持股份超过一半。同时,自9月3日公告以来,红杉明德的总持股变动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1%。实施进度公布如下:   

  

  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红杉明德严格遵守了公司IPO前所作的承诺,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参考文件   

  

  1.关于减持甘源食品股份进展情况的通知。   

  

  甘源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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