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亏了起诉银行,被银行忽悠买的基金还能退回来吗

  

  来源:红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第二条涉及“老年人理财及金融机构的提示和说明义务”。   

  

  买理财亏损,老人把银行告了!法院这样判…老人耗资百万购买银行理财却亏损   

  

  2015年,62岁的王在北京一家银行申请,签名的申请书上写着:“.不是我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能引发风险,无法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投资风险应该由你来承担……”我行对王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价为均衡,HT为低风险,HA为高风险,   

  

  王在电子风险揭示书上签字,获得分红收入5万元。2017年申请赎回时,其份额约为100万份,金额约为80万元。王起诉要求判令银行赔偿本金约23万元,利息16万元,三倍赔偿68万元。   

  

  HT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金额100万元)和HA基金产品(金额70万元)   

  

  北京市二中院认为,涉案《资产管理合同》、《风险揭示书》是银行遵循的规范性文件或自行制定的标准合同,不足以作为双方就涉案理财产品进行充分沟通的证据。银行王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平衡的,但涉案理财产品合同显示的风险等级并不全是低风险。HA风险级别高于王某的风险承受能力应该承担未能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同时,王具有投资理财经验,应当知道签字确认的效力;本案投资损失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场的正常波动,而不是银行的代理行为。王对投资损失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故判决银行赔偿王7万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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