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董事会决议范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谁权力大

  

  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股东作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准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准入。)、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规定了股东的知情权。   

  

  公司的很多股东,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没有参与公司的实际管理,这些股东无法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知情权是保证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手段,也是保证股东监督和纠正公司业务的权利能够有效行使的必要前提。股东知情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查阅账簿的权利   

  

  账簿查阅权是指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账簿的权利。财务报告不是原始账簿凭证,股东不能仅凭财务报告判断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正常。此时,股东只能通过查阅账簿的权利来了解。账簿查阅权有利于股东监督公司经营。《公司法》第34条和其他条款对此作了规定。   

  

  (二)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财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状况。通过查阅财务会计报告,可以快速方便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实现对公司的间接控制。《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六十六条都有相关规定。   

  

  (三)查阅公司决议的权利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机构。股东可以通过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其他相关决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进行监督。   

  

  (4)询问权   

  

  股东可以对公司的经验提出建议和询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赋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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