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银行都支持商转公么,所有银行都属于银监会管理吗

  

  4月25日,观点网讯:,株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株洲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商转公贷款的适用范围为职工已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贷款;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购买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抵押、查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抵押权可以正常设定,为商转公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不能转公的职工,在办理其他类型非购房商业贷款时,不能转公积金贷款;经审查,职工以购房贷款名义取得但未用于购房的商业贷款,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斋宫不能从商转公。   

  

  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如果公积金账户欠费、被封或被注销,则不能申请企业对公贷款。   

  

  借款人应为贷款房屋的产权人,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除此之外,还要求是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配偶为商转公住房共有人的,也可作为商转公贷款的贷款申请人。此外,贷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拥有两套及以上有效产权住房的,或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两套自住住房的,或该套商转公住房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的购房提取或结清,或原商业贷款已结清6个月以上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关于商转公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细则,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结清时的贷款本金余额;房屋价值原则上按照原购房总价款确定,其中新建商品房价值按照原购房合同登记的总价款确定;二手房价值按原商业贷款合同登记的总房价确定;企业对公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名下第二套有效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实缴职工和实缴职工最高限额60万元,株洲市实缴职工和三孩家庭最高限额80万元。   

  

  申请人需以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自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商转公贷款。公转贷受理后,经审核符合政策且资料齐全的,公积金中心将与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从验收到签约,工作人员当场解决。公积金中心在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个人银行账户。   

  

  这篇文章来自Viewpoi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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