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房贷提前还款新政策2020,建行房贷提前还款新政策2021

  

  

央行最近发了个报告,其中一组数据值得留意。

  

  

  低收入家庭债务负担更重,风险更大。尤其是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家庭。   

  

  在有债务的家庭中,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平均债务收入比是285.9%。   

  

  年收入高于36万元时,平均债务收入比为89.0%。   

  

  此外,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负债家庭中,有0.8%的家庭负债超过50万元,也就是说,在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这些家庭需要用近10年的全部收入来偿还债务。   

  

  

穷人负债高,当然是因为收入基数低,我觉得,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房贷。

  

  

  西南财经大学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8年,住房贷款占家庭债务的55.6%,多套房债务占比逐年上升。   

  

  以2017 -2018年为例,多套房住房贷款占比从62.9%提升至65.9%,超过首套房贷款,对居民消费贷款增量的贡献为60.0%。   

  

  另外,47.1%的存量房贷在空置房,造成信贷资源的大量浪费。   

  

     

  

  也就是说,家庭负债近六成是房贷,其中六成是多套房贷款,一半集中在空置房。   

  

  换言之,不管有钱没钱,大家都背着房贷。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这些背着房贷的家庭,要不要“提前还款”?用来缓解房贷带来的负债焦虑?   

  

  

在解释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目前的房贷新规定。

  

  

  自2019年10月8日起,按照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定价基准上加点(BP)形成。这意味着房贷利率换了锚,不再以基准利率为参考,而是受制于5年期LPR。   

  

  每月20日,央行将公布5年期LPR的价值。按照要求,各地首套房利率不能低于这个数值,二套房至少要加60个基点。   

  

  以11月20日最新报价为例,1年期LPR下调5bp至4.15%,5年期以上LPR也下调5bp至4.8%。   

  

  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3类人是不适合“提前还贷”的。   

  

  

第一类,房贷合同的利率较低。

  

  

     

  

  如果你的房贷合同利率水平低,别人都是加100个基点,你买房的银行只会加十几个基点,甚至不加。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没有必要提前还房贷。   

  

  原因很简单,因为你已经领先其他购房者一个“位置”了。如果LPR在未来5年继续下滑,你的抵押贷款利息将会减少。除非有更好的增值渠道,否则还是老老实实还房贷比较好。   

  

  

第二类,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是很特殊的一种。毫不夸张地说,是对普通购房者的一种福利。   

  

  但随着这几年房价的不断上涨,公积金覆盖的额度越来越有限。有报告显示,非住房消费类提取3022.19亿元,占比20.50%。   

  

  也就是说,用公积金买房的人少了。   

  

  如果你买房比较早,可以享受远低于商业贷款的利率,就不要考虑提前还清房贷。   

  

  

第三类,等额本金还款的中期。

  

  

     

  

  众所周知,按揭贷款有两种还款方式:平均本金和等额本息。   

  

  前者每月还相同的本金,但利息逐月递减,后者正好相反。月还款本金逐月递增,利息逐月递减,月还款次数不变。   

  

  所以,如果你的房贷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当还款期限已经到了1/4的时候,偿还的部分其实更多的是本金。   

  

  这样,即使提前还清,也不能少存利息。   

  

  不过,有2个特例,有业内人士的话来说:新规下,他们有违约金也得还。   

  

  有人会说,我从银行贷款,提前还了,要收违约金。   

  

  这并不奇怪,因为买家从银行借钱,自然要向他们收取利息。在这个过程中,银行要付出风控、资金、设备、人员、评估、运营等诸多成本。并且一般会在抵押合同中注明收取多少违约金。   

  

     

  

  收多少,怎么收,每个银行的规定都不一样。   

  

  按照我之前的理解,一年内还款中行要额外收取3个月的利息,一年内提前还款建行要收取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当然,各地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仅供参考。   

  

  话说回来,哪两种人是特殊的,谁宁愿冒险呢   

h1>第一个,“刚改”一族,必须置换。什么叫“刚改”?

  

自己住的是小房子,老小区,一般学区,老城区,想换到新城区、高档小区、大房子、优质学区生活。

  

想换房,就必须要把原来的房子卖掉,“卖一换一”,才能顺利完成置换。

  

这种情况下,刚好LPR新规比较照顾刚需一族,置换第二套房的利率可能会比之前更低,就算有违约金,也要先把背着的房贷还清。

  

购房者需要先评估自己的资金状况,有没有充足资金解抵押,有没有充足的资金付新房首付。

  

  

如果资金充裕,换房流程可大大缩短。如果资金不足,看看买家资金能力是否充裕,需要第三方担保解抵押,或者需要收尾款付新房首付,那么周期就会延长。

  

第二个,房屋产权有纠纷,必须分割处理。

不管是离婚导致的夫妻房产分割,还是因为房屋继承、赠与造成的房屋产权争议,都属于此类。

  

如果说已经有定论,房屋只归一人所有,那也无所谓了。

  

假如需要把房子一分为二,也得先把房贷给还了,才能清晰“划清界限”。

  

这个时候,不管是两口子,还是曾经的“一家人”,谈不上什么感情,共同持有也没有必要,早点把房贷还了,一拍两散,早点各过各的日子,具体是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是一方补偿另一方现金,要看当事人怎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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