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审批贷款,建设银行审批贷款一般需要多久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杭州将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在期满后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费时间连续计算,不受缓缴影响。   

  

  02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03   

  

  增加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出租赁住房。缴存人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的25%确定。具体为杭州市(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1500元/月,桐庐县1050元/月,淳安县750元/月,建德市600元/月。   

  

  上述扶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为2022年12月31日。本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国家、省、市已出台相关新的扶持政策,一并执行。   

  

   一、关于企业延期付款申请   

  

  1.应用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应用对象   

  

  符合申请条件并在杭州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企业。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除外。   

  

  3.申请材料   

  

  (1)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申请表》 ;   

  

  (2)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需要说明存在的困难、审议和表决情况等。   

  

  4.应用进程   

  

  企业可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gjj.hangzhou.gov.cn)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并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1)网上申请:登录秦青网上“注册业务-降低缴存比例延时申请”,上传材料,提交预审;初审后,中心短信通知企业3个工作日内邮寄材料;中心收到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短信通知企业。   

  

  (2)线下申请:企业可在中心就近办公室办理申请材料。   

  

  5.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从2022年6月2日起申请。   

  

  6.其他事项   

  

  (1)申请延期支付的企业应作为一个整体来实施,并确保每个员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知情权;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会议,应当保证程序合法、决议有效,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   

  

  (二)企业申请缓缴并于每月20日前(含,遇节假日顺延)获得批准的,从当月起按批准结果执行;20天后审批通过的,从次月起按审批结果执行。   

  

  (3)自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申请缓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缓缴期满后,企业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缓缴期间,企业可向中心提交书面说明,提前恢复正常缴存。   

  

  二。贷款非逾期处理申请   

  

  1.应用条件   

  

  如果受COVID影响的储户   

  

  一线医务人员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参与疫情防控证明的人员。   

  

  (4)因疫情造成收入来源暂时丧失或收入明显下降的。   

  

  疫情期间工作单位已办理递延公积金业务,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收入下降等证明材料。   

  

  (5)受疫情影响的其他原因,需要说明具体情况。   

  

  4.应用进程   

  

  缴存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zjzwfw.gov.cn),选择行政区域“杭州”,点击“公积金贷款无逾期申请”进行网上申请。   

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后提交审核;或至委贷银行提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并提交证明材料,由委贷银行受理、初审后提交中心审核。

  

中心根据缴存人申请信息完成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对审核通过的,政策实施期间已扣收的罚息一次性退还至缴存人还款账户(未扣收的不再收取),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5.申请时间

  

缴存人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三、关于阶段性提高租赁提取限额标准

  

2022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人员无房租赁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为1500元/月,桐庐为1050元/月,淳安为750元/月,建德为600元/月。

  

转自:杭州公积金发布

  

来源: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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