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规定,山东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发布的《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推进省内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7月底前,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通省内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申请服务,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查询。处理时限从45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   

  

  《通知》建议实行全方位就业服务。今年4月至6月,开展百日网络招聘活动和“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专场招聘活动,开展“百日免费网络技能培训活动”。全面开通网上失业登记,6月底前接入失业登记全国服务平台。   

  

  《通知》明确优化人才测评服务。产业密集、人才聚集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可以设立特色职称,开展特色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政策、规定、标准条件、程序等均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12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评审、公示、备案网上“一站式”服务。办理特殊工时审批的企业,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6月底前,首次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重新审批即时完成。12月底前,省属企业特殊工时审批将逐步下放至16个城市。   

  

  在工程建设领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牵头推广农民工工资支付省级监管平台的应用。6月底前,将施工合同总价4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纳入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12月底前,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提高企业社保费用和缴费便利性。7月底前,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设立时,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完成社会保险注销登记。12月底前,全面拓展社会保险费线上线下征缴渠道,推广电子票据,推广面对面服务,实现企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零跑腿”。(张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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