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强制执行后能再申请吗,取消强制监理的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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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上海发文称部分项目不再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后,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本市工程监理的通知,明确提出部分项目不再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上海和北京是中国最大的两个城市,市场化和开放程度相对较高。他们先后取消了强制监管,这是一个风向标,但只针对非国有投资项目。   

  

  通过对现象的深入分析发现,监督的形式大于意义,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甚至起到了反作用。监管几乎已经名存实亡,社会上要求取消强制监管的呼声很高。   

  

  (2)   

  

  取消强制监理,质量由施工单位负责。其实即使有了监理,如果建筑有质量问题,还是要找施工单位。业主投诉质量问题,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维修。保修期过后,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也就是说施工单位是质量的最终负责人。找不到主管,找也没用。监理费已经拿走了,接下来就变成纠纷了。   

  

  既然施工单位是建筑质量的最终负责人,不如实行自我管理模式,相当于“花自己的钱做自己的事,最省钱”;主管“花别人的钱给别人办事,是最不负责任的。”所以,请不要请监理,施工单位自主选择。   

  

  依法可以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并不意味着建设单位可以不受束缚。如果业主始终对工程质量负责,无法逃避,那么施工单位就应该承担工程质量控制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很多业主已经具备了项目管理的能力。为什么他们要要求监督?因为法律原本的强制性要求,不得不如此。其实业主是有矛盾的。我曾经经历过一个项目,业主给监理交了一点费用,纯粹是报建、验收、资料归档,但监理不需要派人来当干事。   

  

  总之,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废除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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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监管本身来说,这支队伍老、弱、病、残,这个行业有点尴尬,没有独立性。因为监理费是甲方出的,当然要看甲方的脸色,有时候还成了甲方的替死鬼。如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监理要负很大责任,说明监理有风险。其次,监理的社会形象很差,没有职业尊严,拿卡要,业务能力很娴熟,这也成为一些无良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的突破口。不是这个行业被妖魔化了,而是这个行业早就扭曲了。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就在一个项目中担任钢筋工头。钢筋工长在钢筋方面的专业能力绝对是所有监工所不及的。主管应虚心向钢筋工头咨询钢筋长度。但是主管自以为是,根本发现不了真正的问题。他们要么故意找茬,要么把对的改正成错。提出的一些问题和观点非常可笑,让我们看不起。当时我们就觉得监理行业迟早要完蛋。   

  

  一个本该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的监理制度,为何沦落至此?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大环境,第一,强制监管制度异化为谋利的工具。甲方也知道监理作用不大,所以把监理费压得很低;监理公司为了生存,只能给监理支付极低的工资;然而,监理们不得不向施工方索要福利和第二份工资,才能体面地生活。这就是事物的本质,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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