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人员销售人身新型保险,人身保险产品销售的风险

  

  案例简介   

  

  2022年4月初,客户郑女士到新华人寿溧水柜台查询个人保单。她表示自己已经58岁了,不能很好地使用智能手机。在家人的帮助下,她通过手机银行购买了新华人寿荣华家庭终身寿险产品。现在她对保险责任产生了怀疑,想退保,但又担心退保金额会损失。   

  

  随即,客服人员向郑女士详细解释了产品责任和责任免除,并告知自收到保单之日起15日为犹豫期(若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一定的工本费和之前免费体检的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投保人;如果过了犹豫期退保,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对购买的保险产品不满意,可以申请退保。同时提醒郑女士,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清楚了解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根据个人的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进行购买。   

  

  案例分析   

  

  知情权是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之一。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风险等欺诈性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保险单应当附有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内容。订立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保险凭证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条款的内容。一般来说,合同条款中的免责责任是用黑体字显示的,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要注意。   

  

  消费风险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从自身需求出发,充分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等内容。最后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   

  

  1.消费者尤其是养老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不太理解、定义模糊的概念及时咨询。比如,在阅读重疾险的合同条款时,要就“责任免除”、“健康告知”等关键问题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沟通,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   

  

  2.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促进保险合同条款的普及,要求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和提示责任免除、费用扣除、产品期限、退保损失、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和特点、收益不确定性等问题。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风险等违法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3.保险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对客户进行告知、查询和保险合同责任条款的解释,并根据客户个人意愿和自身条件协助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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