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现授权管理层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如下:
(一)业务品种
公司这次的业务是远期结售汇,主要外币是美元。
(二)业务种类
本次开展的业务金额小于9000万美元,可在此金额内滚动使用。
(三)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
公司账户下的银行。
(5)会计政策和会计原则的应用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指引的相关规定,对远期结售汇参与方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依靠特定业务防范汇率风险,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是,远期结售汇业务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远期结汇业务的主要市场风险是到期日即期汇率优于合同约定的远期汇率。因为约定远期汇率已知,汇率损失在可控范围内。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公司带来的风险。鉴于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对手均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这些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以规避信用风险。
(3)其他风险。
经营者在开展业务时,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未充分了解远期结售汇合同信息,会带来操作风险;如果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采取的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得从事投资或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2)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明确的合同,严格执行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三)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同延期交付,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公司财务部门跟踪远期结售汇合同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