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誉是立人之本,信誉是企业的生命

  

  网讯(袁春华)“良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一刻也不能错过。”近年来。国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制度的支撑、保障和激励功能,努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对于企业来说,诚信不仅是基础,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但是在四川绵阳,发生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   

  

     

  

  2021年1月,四川川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西电缆公司”)经吴女士介绍,与某建筑公司签订总额不特定的电缆购销合同。川西电缆公司与吴女士还签订了居间协议,约定本项目货物全部供应并收回货款后,川西电缆公司返还货款总额的2%给吴女士作为生活费。该协议仅针对本项目,项目完成后自动失效。   

  

  据吴女士称,川西电缆公司交付给乙方的货款总额为230万元,随后她主动跑去帮川西电缆公司追回货款。今年1月购买电缆的施工公司向她出示了一张2022年1月24日川西电缆公司收到的25万元货款收据,乙方在收据上注明“该笔款项支付给川西电缆后,将支付所有电缆款”。1月27日,她到川西电缆公司办公室询问情况,却被告知货款和滞纳金还没有追回,无法结算生活费。她当时说,乙方告诉他们,支付尾款的时候已经就滞纳金达成谅解,已经全部付清了。   

  

     

  

  同时希望川西电缆公司提供乙方不付款的相关依据,但对方不提供,甚至连乙方所欠货款的具体数额也不提。这怎么能让人相信货款没有全部收回呢?没想到,当她正在办公室和对方协商如何解决问题时,对方报警,说她在哭,在闹,影响公司正常办公。请问是谁在无理取闹?   

  

  根据《合同法》第424条、第426条、第427条有关居间合同的规定,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只是在交易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帮助作用的居间人;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在接受媒体的两次采访中,川西电缆公司负责人均表示货款尚未收到,不愿意透露具体金额,称已向派出所提供完整资料。我们没有义务在来到警察局时提供一次信息。至于货款收据,那是公司的秘密。如果对方想要生活费,可以去法院起诉。   

  

  一份购销合同,一份居间协议,本来是企业之间常见的商业交易,现在因为居间方不愿意知道货款回收的具体情况而变得复杂,更何况货款回收是居间协议履行的条件之一。对商业伙伴保密真是令人费解。有没有另外一种情况或者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合作源于信任,商业合作中的分歧在所难免。商业伙伴遇到问题,坦诚沟通互动,提出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才是合作共赢的应有之义。   

  

     

  

  根据企业查询公开信息截图   

  

  信守承诺,许下诺言,人们就会靠近。在市场上,一个公司成功的途径是什么?一是产品质量过硬,二是诚信经营。如果说产品质量是标准,那么诚信经营就是标准,就像汽车的两个轮子,鸟的两个翅膀,人的两条腿,缺一不可。企业的成败体现在诚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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