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什么,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确定

  

  图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保险机构关于完善执行合作的座谈会暨签约仪式(Xi小石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全面优化上海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加大对被执行人名下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的执行力度,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11月4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寿召开座谈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友邦人寿保险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和上海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签订了《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协助执行机制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的协议   

  

  据了解,法院查控手段已覆盖银行、证券、工商、车辆、房地产等。但仍有被执行人逃避执行、逃避执行的情况发生,很多被执行人将财产转入保险产品,以逃避法院现有的财产查控手段。   

  

  为补齐财产查控短板,上海高院在相关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开展了许多保险产品协助执行的实践探索。今年前三季度,上海法院执行涉及被执行人的人身保险产品302件,保单现金价值1200余万元,涉及执行案件153件。   

  

  上海高院在实践探索中发现,不同的保险机构,包括一些法院,对人身寿险产品的财产利益的实现有一些不同的理解和做法。问题主要集中在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履行、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等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被保险人保单现金价值的实现等方面。   

  

  图为《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救助执行机制的会议纪要》(石晓峰摄)   

  

  在上海银保监分局和上海保险行业协会的支持下,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上海高院与保险机构就上述问题达成共识并予以明确。   

  

   《会议纪要》,共八条,明确了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权益;规定了标准执行和特殊免责,特别是在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不一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秉持审慎原则,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相关赎回政策的权益;重疾保险、意外伤残保险、医疗费用保险等。已经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坚持比例原则,实行特别豁免。   

  

  《会议纪要》还详细介绍了协助执行的流程。值得一提的是,为结合“为基层排忧解难”和“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保险机构建立了“指定网点”和“联络机制”,集中办理,帮助执行工作更加顺利。   

  

  上海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李玉新表示:“《会议纪要》的制定过程,也是上海高院在行业内普法的过程,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尤其是在执行方面。”他希望参与《会议纪要》合同的保险机构能带头扎根政策,为完善金融法治做出上海保险业的一流水平。   

  

  “在保险机构的协助下,法院的执行案件可以得到更好的执行和完成,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另一方面,法院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限制名单等。保险机构可以仔细审查相关人员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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