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支付宝余额宝利息,为什么支付宝利息越来越高

  

  鲁法案例【2022】231   

  

  借款是解决资金短缺的一种常见方式。   

  

  但是借钱引起的民事纠纷   

  

  这并不罕见。   

  

  向同一个人借多笔钱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所有债务时   

  

  还款顺序应该如何确定?   

  

  请跟边肖了解一下吧~   

  

  基本事实   

  

  与小张、因家庭经济困难,于2014年1月22日、3月7日、4月17日三次向老王借款8万元、10万元、12万元,并向老王出具了三张借条。三张借条中,老王注明利息为“月息1.5%”。2018年期间,两人已偿还老王本金10000元,但双方未约定三笔借款由哪一笔偿还。为了索要贷款,老王将小张和小白告上了平阴法院。诉讼中,双方就一万元本金如何抵扣产生了纠纷。   

  

  法庭听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老王因书写错误将利息记为1.5%,但根据老王提交的银行流水资料等证据,证明两被告按照月利率1.5分连续支付了10万元和12万元的借款,故法院判决两笔借款的利息均为1.5分。对于8万元借款,虽有老王本人注明的利息,但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对借款利息有约定,故法院判决该借款为无息。据此,上述三笔借款中,12万元借款的债务负担较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清偿顺序和抵销顺序,应当先清偿债务人较重的债务。具体来看,本案法院认为,在未约定还款或抵销顺序的情况下,两被告偿还的本金10000元应优先从借款120000元中扣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承担数笔同类债务,债务人的清偿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指定清偿。   

  

  债务人未指定的,应当对到期债务优先清偿;数笔债务到期的,应当优先清偿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没有担保或者担保额相等的,对债务人较重的债务优先受偿;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履行期限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负债比例执行。   

  

  法官的陈述   

  

  吴鹏,平阴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民法典》数债的支付和抵销方式有三种,即约定抵销、指定抵销和法定抵销。其中,约定抵销和指定抵销属于故意抵销,即根据当事人的意志确定的抵销。法定抵销是法律规定的抵销,意在补充当事人不完全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没有故意抵销的情况下,应当适用法定抵销解决债务清偿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560条的规定,约定抵销优先,然后是指定抵销,然后是法定抵销。适用法定抵销时,仍应遵守以下顺序:(1)到期债务;(2)所有债务到期时的无担保债务;(三)所有债务都到期的,担保金额最小的债务;(四)全部债务到期的,债务人承担更重的债务;(五)债务尚未到期的,先到期的债务;(6)条件相同、到期时间相同的债务,按照债务比例执行。   

  

  (文中均为化名)   

  

  出发地:平阴法院   

  

  来源:山东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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