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股票能跌到什么位置,2021股票什么时候开始交易

  

  来源:中国经济网   

  

  昨日,证监会西藏监管局网站公布的第20222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西藏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北京时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时间投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5月12日,北京时间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天洋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科技,股票代码300872 . SZ)30.86万股,平均减持19.00元/股。这一减持价格低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2021年5月权益分派后21.14元/股)。   

  

  本次交易违反了北京时间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本人/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上市后公司因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新股等原因进行分配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北京时间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相关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第9号)第三条:上市公司股东、董事应当遵守《公司法》 《证 券法》、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对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监管措施】承诺人违反承诺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声明等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以下为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0222号   

  

  关于对北京时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北京时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60   

  

  在日常监管中,我局发现你企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5月12日,你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天洋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0.86万股,减持均价为19.00元/股。这一减持价格低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2021年5月权益分派后21.14元/股)。本次交易违反了你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声明“本人/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新股发行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企业要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经营的意识。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西藏证监局   

  

  2022年6月20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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