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中止原因是补充年报吗,终止ipo审核的情形

  

  上市公司年报质量受到各方关注。一些上市公司因为审计意见填报错误、年报业绩“爆雷”等原因,收到交易所监管函。   

  

  存在诸多纰漏   

  

  部分上市公司将非标准审计意见误填为标准审计意见。   

  

  大业智能5月1日晚间公告称,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指出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存在多处错误和遗漏, 包括缺乏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信息披露文件,在填报业务数据时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审计意见”错报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有许多遗漏。   

  

  部分上市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负面审计报告,但公司未申请股票,被给予其他风险警示。   

  

  以龙运股份为例。公司披露年报后,随即收到交易所监管函,指出公司通过信息披露直通车提交了2020年年报及相关公告。年度审计师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因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但公司未申请入股,并被给予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尽快申请办理正在实施的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公司应关注资金占用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   

  

  当晚,公司披露了风险提示及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将变为ST龙运。   

  

  触及终止上市条款   

  

  *ST、ST公司成为监管重点。   

  

  以*ST信威为例。公司披露年报后,收到上交所监管函。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后15个交易日内召集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   

  

  上交所指出,*ST信威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股票退市前,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履行重要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积极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对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股票自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2020年,*ST信威实现营业收入2020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35.66万元。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18年、2019年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东田)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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