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虚拟货币最新案例,盗虚拟货币案

  

  资料来源:Dute   

  

  2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1年全省法院十大涉网案件。其中,维护网络金融秩序案:牟伟与张某等网络侵犯虚拟财产纠纷案入选。   

  

  在这种情况下,新币是一种加密的虚拟“货币”。2019年7月,等人组成A队,姜某等人组成B队,张某等人组成C队,共同投资鑫币获取收益。其中,等人投资的新币是向散户征集的,委托和征集行为均发生在境外。2020年3月,张删除了C队保管的私钥,导致三队投入的鑫币无法取出。起诉张某等人赔偿辛币损失1190万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新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的合法性,投资者通过境外发售获取新币并进行投资收益的投资交易行为,危害公共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驳回了牟伟等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法院表示,本案是典型的虚拟货币案件。认定本案当事人之间的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而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明确非法投融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明确损害法定货币地位的投融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依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经济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原标题《广东高院发布典型案例: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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