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的基本要素,区块链的基本要素包括多选题

  

  最近,数字资产和数据保护等话题备受关注。8月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颁布,并将于11月1日实施。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正式实施。业内人士认为,两个规定的实施,不仅将为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提供法律依据,还将与《网络安全法》共同构成我国网络法律体系的“三驾马车”。在此背景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分析了数据保护的意义以及如何加速数据资产的流转。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全面开启,信息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何认为,目前,信息正在成为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之外的“第三世界”。《个人信息保护法》指出,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类信息,不包括匿名化信息。“个人信息是‘你的另一半’,数字孪生兄弟的另一半。”何洪堡提出了这个新颖的观点。   

  

  很简单,个人信息是我们在数字世界的“孪生化身”,我们在另一个世界。在何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地,意味着国家正在通过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保护数字世界中的“我们”。   

  

  “除了法律法规,技术的发展进步也会为保护个人信息和要素数据生产提供有效途径。”何洪堡以正在迅速崛起的隐私计算技术为例。隐私计算是在保护数据所有者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实现数据价值流通和数据价值深度挖掘的重要方法。   

  

  何判断,以私有计算平台为代表的多方安全计算环境有望成为数据合规流通基础设施的关键一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持续释放数据元素的价值,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然而,如今的隐私计算行业仍处于商业规模初期,在性能、不同技术的融合、场景、透明性、信任度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还需要一些非技术因素的配合。   

  

  当前,各行各业都在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步伐,数据正在加速生产要素,即数据的价值属性日益凸显。何洪堡表示,数据具有同时代表信息和价值的双重属性,因此在处理数据时如何解耦信息和价值变得至关重要。“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隐私计算和区块链技术正在加速融合。两者虽然目的不同,但都是服务于数据价值的流通,服务于数据生产的因子化,可谓天生一对。”他补充道。   

  

  "如果你把数据比作汽车,那么网络基础设施就是汽车."何介绍,目前的数据保护技术,如防火墙、网关、UTM等技术,都是“开路”技术。一旦道路被“打开”,数据被“打开”,基础设施就很可能失去对数据的控制。因为害怕失控,很多本该流动的数据现在被“圈养”在数据孤岛上,其价值无法有效发挥。大数据已经成长为“数据巨婴”。   

  

  那么,一方面,数字化浪潮下迫切需要数据流动和共享;另一方面,数据保护技术不够强大,不能让数据“跑出来”。如何化解这个矛盾?何认为,可以尝试从“车”本身寻找一种方式,即将车“武装”起来,剥离数据的信息属性和价值属性,让数据要么“看得见信息但价值不能用”,要么“只是用得着价值却看不见信息”。   

  

  “可见而不可得”是指只发布数据对应的信息,数据对应的价值仍然控制在自己手里。典型的技术是区块链。链上的每个人都能看到链上数据的信息,但只是“吃瓜群众”。数据的相应值在区块链中受到控制,可以有序地流动。   

  

  “可用但不可见”是指只释放数据能产生的价值,数据对应的信息仍然控制在自己手里,不公开。典型的技术是隐私计算,每个人都可以从数据中获得价值,但是数据本身在加密后就是一个“盲盒”,原始数据仍然掌握在所有者手中。   

  

  何认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的语义越来越丰富,数据只是一个“载体”。把数据的信息语义和价值语义分开,在“放飞”信息的时候拉住价值绳(比如区块链),或者在“放飞”价值的时候拉住信息绳(比如隐私计算),这一点非常重要。但目前这两项技术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数据元素”因此,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的相关技术诞生,我们即将迎来一个大数据爆炸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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