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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云浩(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教授)   

  

  老子的“道”和孔子的“仁”是中国儒道文化精神的两大基石。而儒道的人为对立,却成了古代学术的痼疾。司马迁《史记老子列传》曾感慨:“天下学老子者不如儒,儒不如老子。”随着学术与思想的分野,从梁启超的“南宗”、“北宗”到当代学术界,老子的“道”与孔子的“仁”所展示的价值观被人为地对立起来,这已经成为现代学术界的思维定势。事实上,虽然“道”与“仁”的逻辑起点和考察问题的具体方法不同,但它们的社会价值基本是一致的。表面上是对立的,深层是互利的,从而在内涵上构成了辩证关系。   

  

  老子的“道”是万物的本源,是现象的本体。道既是“深不可测,玄之又玄”的先验存在,又是“天地合而为一”的经验存在。老子不仅在词源上以人之道作为“道”的形象参照物,而且在法律上以“道生”“德育”作为万物的起源和生长条件。可以说,抽象于“道”,成型于“德”是老子学说的基本原则,从而使老子的道具有了价值论的意义。   

  

  老子   

  

  道,表现在价值原则上,就是“善”。善良是至高无上的道德。道和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道”是一个哲学概念,“德”是一个社会学概念。但老子把道德看作是道的自然延伸,这也就产生了一个新名词“德”。在老子看来,道德的核心是“善”。在万物中,水最能体现道德的善:“善如水。水为万物之善而不争,为众人之恶,所以只是道之事。”(第八章《老子》)水灌溉万物,但不与物争利。它生活在一个卑微的地方,平静地接受它。其善如天,其居如地,故近道。如果人性如水,那就是“善”。衡量人的“善”有六个标准:“居善、心善、善良、言必信、善政、善事、能事、善时。”(第八章,《老子》)善良如水,活在世上不如别人,思想深刻深刻,活在世上有益于万物,话到即止,无为而治,无私体贴,选择行为时机。总之一定要像水一样,谦虚,大方,有爱心,及时,恰当,无私,公正。这就是善的价值原则。德性是“形而上学”——最高的道德境界。   

  

  孔子   

  

  道是社会行为中的“无为”。不是无为,而是无为如水。社会行为的核心是“治国平身”。《老子》第64章重点讨论这个问题,认为未雨绸缪是治国安邦的第一时机。治国必先维稳,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脆弱,分化于微小,把一切可能的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具体来说,还有四点:第一,“折起来的树,生在一个指头的末端;九层台,累土起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要从小到大,从卑微到崇高,从近到远。”轻松”和“小心”是治国安邦的总体行为准则。第二,世界的规则,“对于失去的人,持有的人失去了。是圣人无为,故无败;什么都没有,所以什么都没有丢。“无为即不干涉;没什么,就是不偏执。以圣人治国,无为如水,则不为也,不为如水,则不为也。无为而治,公平正义,是治国理政的行为准则。第三,“人民做的事,往往败在百分之几。如果你一如既往的谨慎,你永远不会失去任何东西。“一个人做一件事,往往在接近成功的时候失败。原因是他不能“一如既往的谨慎”。任重而道远,努力工作,才是健康身体的行为准则。第四,“物以稀为贵,不贵为贵,圣人所欲非其所欲。“不学就学大家都做过的。以补万物之性而不敢为之。”圣人有欲而不贪,轻物重道;你学到的东西,但是你没有头脑,所以你可以自律,原谅别人。做事不轻举妄动是很自然的。这是圣人的境界。综上所述,治国必简政,大有作为;服从人民,修养生活,切忌偏颇粗暴。身体自始至终都要被对待,追求圣人的境界;学会陶冶性情,顺应自然,避免玩物丧志。   

  

  道是主体气质中的“复性”。复性就是回归自然的本性。自然的本真纯粹是圣人道德境界的象征。第22章,《老子》说,“圣人抱一为世风。”苏车《老子解》认为“抱一”就是“复性”。也就是说,只有坚持道,才能回归纯粹真实的本性。脱离自然的道德是“上等道德”,被外在规范逼迫的道德是“下等道德”。“德不是德,是德;不失德,则无德。与道德无关,但与道德无关。”(第《老子》章)贤德与外在规范无关,而是与纯粹真实的本性有关,是一种无意的生命意识。所以,“有德无德”——没有道德名义,只有道德现实。仁是超越外在规范的,是一种刻意的行为准则,所以德是“非德”——有道德之名,却无道德之实。世俗世界所标榜的“德”,本质上是“降格的德”,是老子批判的对象。所以第三十八章说:“所以要丧德,丧德而后仁,丧仁而后义,丧义而后礼。业主是薄乱忠信之首。”道德、仁义、礼义在人间的失效,标志着诚信的衰落,也是社会混乱的罪魁祸首。预设的礼义规范是虚荣的艺术,是无知的开始。所以老子强调:君子必“往彼处取此处”,“居其厚处,不居其薄处”;其实不要生活在中国。“仁是“他者”或“薄者”或“中者”,有赖于外在礼义的强制;道德之所以“本”、“厚”、“实”,是由于主体的生命意识。所以,“道德”就像“大象”,“牵着大象”就是“世界走向未来”;如淡而无味的陶,不要“看它”、“听它”、“用它”。也就是说,德性不是现实的标签,而是本性的本质。这样,“以道治国,国家安全,人民昌盛;如果你被治愈了,你会   

善的道德境界、无为的圣人境界、纯真的人生境界黏合在一起,将抽象之道落实到现实与人生中,从而具有普遍的价值论意义。这与儒家之仁就产生了内涵上的叠合。

  

孔子之“仁”,是君子道德人格的核心,又是社会伦理秩序的规范。一方面落实在“礼节”“立身”“行为”的具体人生实践中;另一方面又是抽象之“道”的存在根本,“本立而道生”。将“仁”由秩序伦理的具体规范,上升到抽象之“道”,是孔子学说的基本理路。由此也使孔子之仁具有了抽象的哲学论意义。

  

仁,必须形之于“德”。仁,是心性修养的一种抽象存在,必须以道德的形式具体呈现出来。所以,孔子既将仁作为人生矢志不渝追求的道德目标,强调“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又将仁作为人生修养的道德品质,其核心是“爱人”(《颜渊》)“济众”(《论语雍也》)。在日常生活中能“博施于民”,在时世艰难时能“济众”。可见,“爱人”“济众”是“仁”的普遍原则,也是“德”的具体体现。“爱人”有两个基本前提:第一,“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推己及人,是仁者之心。君子必须立身于仁,追求“道”的境界,才能对他人的人生选择作出合理的建议。第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颜渊》)。自己不愿做的事,不要强加于他人,这样才能构建一个“邦无怨”“家无怨”的和谐社会。简言之,无论是“立人”,还是“达人”,都不是强加于人,而是由正己做起,影响他人。仁与德,必须表现在博爱与正己之间。

  

仁,必须导之于“礼”。自由追求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秩序建构是社会存在的必然前提。如何在自由与秩序之间寻求一个行之有效的平衡点,是历来思想家所思考的严肃问题。孔子既强调“克己复礼”,自觉遵守秩序;也热爱生命自由,在不越礼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享受自由人生。所以,当曾皙所言之志是“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先进》)时,他竟然喟然叹息而充满向往。唯因如此,孔子之仁也是发乎人性的生命自觉,而不是虚伪的外在装饰。所谓“吾道一以贯之”(《论语里仁》),正是一种自觉的人性行为。然而,这种自觉并非对“礼”的消解,恰恰与“礼”圆融一体。“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恭敬、谨慎、勇敢、耿直,唯有接受礼的约束,才不使人倦怠、畏惧;不使己生乱、偏激。如果说,仁是人性,是道德,是境界;那么,礼则是理性,是规范,是秩序。二者缺一不可。仁与礼,必须落实于自由与规范之间。

  

仁,必须成之于“行”。“仁”是君子精神世界的支点,但必须落实到人生行为之中,才能彰显其意义。孔子将君子之道概括为“不忧”“不惑”“不惧”(《论语宪问》),并强调唯有仁者、智者、勇者才能做到。乃因为“道”的根本是“仁”,仁者、智者、勇者都是以道一以贯之。他所说的“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即刚健、果决、质朴、寡言,既是精神的、人性的,也是现实的、行为的。也就是说,仁,又贯穿于现实生活的精神与行为之中。所以孔子又强调三点:第一,“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端庄恭敬的日常行为,严肃认真的办事态度,真诚守信的处世原则,就是近乎仁的表现。第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君子处世,既要营造和谐的环境,又要持守坚定的原则,切忌随波逐流、人云亦云。第三,“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子罕》)。不臆断,不专横,不固执,不自私,是基本人生态度。这是一种知性的自我,知性自我是心理、行为、态度、原则顺利实施的基本保证。仁与行,必须落实于精神与生活之间。

  

可见,孔子建构以“仁”为核心的道德修养、礼仪规范、行为准则等一系列抽象性原则,始终落实在博爱与正己、自由与规范、精神与生活之间。

  

综上所论,“道”和“仁”都立足于救世,因而构成辩证性关联。老子孔子都生活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这一时期大道毁颓,诸侯逐鹿,争城掠地,民不聊生;精致利己之“士”为了个人和阶层利益,又曲为辩说,沽名钓誉,诈伪成风,导致世道人心不知所之,以天子为核心的国家向心力也沦丧殆尽。面对如此乱局,儒道都企图开出一剂救世良方。

  

老子以“道”为核心,抨击异化的仁义礼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第十八章)在老子看来,所谓仁义、智慧、孝慈、忠臣,现象上坠入“伪”,本质上丧失“真”。他开出的救世良方:返朴,回归至善大朴;归真,摈弃机心巧智;守拙,坚守淳朴本性;不争,遵循自然秩序;以建构“玄德”为终极价值。可见,老子并非否定仁义礼智,而是否定文明异化,强调仁义礼智必须合乎大道,出乎本心。如此则真,否则即伪。真则人心至善,无为而治;伪则世道诡诈,愈治愈乱。老子理论这一深层内涵,有着深刻的价值论意义。在人类的发展历程中,文明是一把双刃剑,既推进历史发展的进程,又在不断异化的过程中逐渐偏离人类文明的初衷。老子正是在预设的仁义礼智产生的因果关系中,揭示了人类文明的异化。

  

老子的救世良方,虽然深入到人性的底层,却忽略了文明进化的规律。他所描述的是原始生民追求基本生存阶段的人性状态,人类一旦满足了基本生存需求,必然开始关注精神需求。这种进化,既推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也刺激了“富与贵,是人之所欲”“贫与贱,是人之所恶”(《论语里仁》)的欲望膨胀。人类在由群居到部落、由部落到国家,群体无限扩张,为了保障权利的平衡,限制膨胀的私欲,调节群体的和谐关系,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强制性秩序,否则“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这也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由儒家分蘖而生的《荀子》凸显礼制,强调“礼法并施”,凸显儒法合流,直接影响了《韩非子》的产生,从而成为中国古代法制的早期理论依据。

  

孔子以“仁”为核心,试图重构仁义礼智。在治政上,“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以法令制度引导百姓,建立统一的量刑标准,使之免于刑罚而耻于作恶,以刑止刑;以道德仁义引导百姓,建立统一的礼义制度,使之耻于无礼而至于仁德,以德弘德。德治与法治互相依存,使百姓畏惧刑罚,追求至善。在修为上,“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孝敬长辈,友爱兄弟,诚信立身,博爱众人,从而践行“仁”。将自己锻造为兼顾家国、道德立身、文质彬彬的君子。唯此,才能建构一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政治秩序和谐、家庭伦理和谐的社会。

  

其实,孔子对伪饰的世风也大为不满,曾愤怒地说:“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论语里仁》)这说明两点:第一,“好仁”“恶不仁”必须出自生命的自觉,“真知仁之可好”,否则就是满口仁义而性不至善的伪君子;第二,每人都具有“好仁”“恶不仁”的先天条件,所以难以见到“好仁”“恶不仁”的真正君子,不是不能,而是不为,普遍缺少一种生命的自觉。可见,孔子论“仁”,也强调出乎“本心”,反对伪饰巧智。“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真正的仁,并非巧言令色,哗众取宠,而是出乎“本心”,毫无伪饰。

  

概括地说,老子论“道”,强调人性的本然状态;孔子论“仁”,强调社会的应然状态。在理论逻辑上,老子从道德人心的角度,企图救赎异化的人性;孔子从伦理教化的角度,企图重构崩溃的秩序。在价值取向上,老子之“道”以具体的社会之“德”为理论归趣,其抽象哲学观与社会价值观并无判然界限;孔子之“仁”以社会之“道”为理论指向,其社会价值观与抽象哲学观也无判然界限。二者构成理论上的互补关系,价值观上的辩证性关联。

  

《光明日报》( 2022年06月18日11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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