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信合一,知行合一是知识论吗

  

  “知行合一”,是由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的,即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实行其事,是密不可分的。知是指内心的觉知,对事物的认识,行是指人的实际行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既针对朱熹,也不同于陆九渊。朱陆都主张知先行后。王守仁反对将知行分作两截,主张求理于吾心。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行是一个功夫的两面,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不能分离,也没有先后。与行相分离的知,不是真知,而是妄想;与知相分离的行,不是笃行,而是冥行。   

  

  “知行合一”的心理学解读   

  

  相信大家对“知行合一”都很熟悉,但我们真的了解吗?或者说今天我们很多人所困扰的是,我们无法达到知行合一,也就是很多人所说的:我知道所有的道理,但我就是做不到。网上甚至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我知道了那么多道理,却还是过不好。”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知行合一”和“知”是指认识、认知、理解和知道,“行”是指行为和行动。我们可以通俗的理解为知行合一。   

  

  然而现实中,很多人只是知道了就觉得做不到。比如,他们明知道打孩子不好,还是忍不住打孩子。我知道我应该努力,但我就是不会行动,总是拖拖拉拉。   

  

  我们要明白,“知”属于人的意识活动,是人的心理活动之一。人的主要心理活动包括行为、情感和意识,行为包括本能行为和理性行为。在人的心理发展过程中,本能的行为和情绪属于先天的本能心理活动,意识属于后天成长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都是围绕人的需求而产生的。另一方面,这些心理活动的功能是   

  

  “你知道打孩子屁股不好,但你没办法。”在这种心理活动中,“明知打孩子不好”属于意识层面,“打孩子”属于本能行为,也叫非理性行为。是人处于心理发展的初级阶段的一种心理活动,也就是说,心理发展水平越不成熟,就越会用本能的行为和情绪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因为“打孩子”的本能行为也是为了满足父母自身的需求,比如孩子不听话,父母生气,情绪不可控就打孩子。   

  

  “知行合一”的心理学解读   

  

  所以,我们之所以知道做不到,根本原因在于人的心理发展水平,处于本能阶段。我们在满足需求的时候,往往会习惯性地、自动地使用本能的方式:情绪、本能的行为。即使意识层面知道真相,知道应该怎么做,但真相根本不起作用。   

  

  但是,如果一个人的心理发展水平是成熟理性的,也就是在正常情况下,遇事理性思考,然后理性行动,那么“知行合一”是很自然的。比如孩子不听话的时候,我们可以想想孩子为什么不听,他的想法和需求是什么,如何平衡等等。然后不是打孩子,而是理智平和的解决问题。   

  

  所以,当我们觉得自己“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觉得自己很难做到知行合一的时候,就应该先把问题放到自己的需求上,看看整个事情背后是自己的什么需求。看你满足需求的方式。必须是非理性的,要么是情绪化的,要么是四种本能行为(打、跑、靠、冻)。   

  

  要真正做到知行合一,本质上需要学习心理成长,让自己的心理发展水平上升到理性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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