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公司的减持公告?
这期干货、非常的干,以下是我整理出的大股东、特定股东、董监高及其配偶减持规定,以供大家理解公司的减持公告,除此之外,再一起刨析减持公告背后的真相!
减持
一、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简称“大股东”)减持,分为两种情况:
1.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这部分可以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减持。每次预披露的减持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
2.减持其在非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
二、特定股东减持(即大股东以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大股东减持大致相同。
股市
三、董监高减持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
②可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
③董监高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的股票。
3)其他规定。
④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减持的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
四、董监高、证代及其配偶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秘,董秘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再告知是否可买卖。
配偶减持,不同于董监高减持,只需书面报备董事会。
公司公告出的董监高减持可能数量较少,甚至有些股民还嘲笑还没有自己的持股数多,其实这只是冰山一角,因董监高受制度限制较多,或是考虑不使公司股票受到大幅波动影响,董监高一般会让配偶或亲属大量持有,事实上也是如此,他们可以自书面告知董事会之日后(法律法规禁止的期间除外)即可减持,这一规定也是对董监高有非常大的优势。
五、敏感期禁止交易
董监高、证代及其前述人员配偶,包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①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只受年报约束。
②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④其他规定。
减持、解禁已习惯性看成利空,特别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
但一个股票若是收益巨大,就要想到公司相关董监高有了获利动机,需要注意投资风险,可很多小韭菜们在股价加速上涨后还流连忘返,殊不知一把镰刀已经对准了你。
另外,上述这些股东减持也只是依据自己对股价的判断,后续股价表现如何其实也是未知的。但需注意的是,减持所处的位置是对其来说是“相对最优”,所以当你看到有些公司的大股东“卖飞”时不要嘲讽,因为他们已经获利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