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保韩健[2021]1261号
尚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常鸿飞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保〔2021〕35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风险总监任职资格.
二。昌自四川银保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就职,你单位应及时将其任职文件复印件送四川银保监管局。如员工未在上述期限内到任,本行政许可决定将失效,由四川银保监管局办理注销手续。
3.你公司应要求经批准的合格人员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4.你单位应督促经批准的合格人员不断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熟悉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12月29日
本文来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