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各大银行贷款规定,成都各大银行贷款额度

  

  【环球网房产报道】5月31日,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通知》明确提出,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可在现有限购住房数量的基础上购买一套新房。   

  

     

  

  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知》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首付比例下调10%,即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双职工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提高到80万。并鼓励和支持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   

  

  同时,《通知》还优化了购买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时,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购房人具有拟购买住房的限购区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买住房的限购区,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二是拥有2套及以上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下自有住房,或成都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和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籍或在成都市就业无户籍。   

  

  限售方面,《通知》明确,成都市新购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转让。   

  

  对于连续缴纳12个月(含)以上社保的居民,在认定购房区域时,可分为两组解决。《通知》明确,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个人,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的限购区域购房;对于非个体工商户,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况执行。   

  

  此外,《通知》支持居民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房。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房出租给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的居民,承诺遵守保障性租赁房相关政策规定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并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房管理服务平台的,可一次性购买一套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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